2016年广东省社会工作者考后资格审核时间公布
2016年广东省社会工作者考后资格审核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各位考生在查询成绩的同时也要注意相关的审核时间哦!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考生资格审核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考试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场所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试机构通知。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省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附件2: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5)(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6.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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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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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代 办 资 格 审 核 理 由 |
本人参加 考试已通过,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1月内( 年 月 日前)由本人亲自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特此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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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
考试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
020-37605711 |
广州市 |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83543605 |
深圳市 |
深圳市考试院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
0755-88100099 |
珠海市 |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
0756-2288109 |
汕头市 |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
0754-88329783 |
韶关市 |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
0751-8607083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
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东莞市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 |
0760-89817153、89817082 |
江门市 |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
阳江市 |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
0662-3165253 |
湛江市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
0759-3119313 |
茂名市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
0668-3916623 |
肇庆市 |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
0758-2271231 |
清远市 |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
清远市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 |
0763-3366674 |
潮州市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
揭阳市 |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
0766-8818280 |
附件5: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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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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