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香港主板、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
香港创业板成立于1999年11月25日,香港创业板市场是主板市场以外的一个完全独立的新的股票市场,那么香港主板、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什么呢 ,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
香港主板基本上市条件:
盈利要求:3年盈利为5000万,最近1年不少于2000万;
营业历史:不少于三年的营业纪录;
最低市值:不低于1亿港元;
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达5000万港币;
持股人数:须有100名股东;
财务会计标准: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
业务目标声明:说明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
关于保荐期:上市后保荐人任期结束,H股发行人的`保荐人任期还需延长1年;
管理持续性:前3年由基本相同的管理层管理
同业竞争:不允许控股股东从事相竞争业务
香港创业板基本上市条件:
市场目的:为增长性的公司而设;
接受地域:依据香港、百慕大、开曼群岛、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营业历史:不少于24个月的经营活跃纪录;
管理持续性:于活跃纪录期间,其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要突出
最低市值:不低于4600万港元;
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达3000万港币;
持股人数:公众股东须有100名以上;
管理层持股量:须持有不少于35%
财务会计标准:香港或国际会计准则
保荐期间:上市当年余下时间和上市后2年;
委任至少2名独立董事;聘任1名全职会计师;
同业竞争:允许,但需全面披露;
业务目标声明:须列明其业务目标,并阐释于指定期间内拟如何达致该目标;
公司章程: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和国内《关于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规定;
人员要求:公司的董事、公司秘书、会计师、监察主任、授权代表、审核委员成员等人员需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须聘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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