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练习及答案解析
1.行政法上程序正当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A.行政公开原则
B.公众参与原则
C.回避原则
D.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1.正确答案:AB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是全部行政法规范所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可以将其概括为三个基本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程序正当性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做出影响行政相对****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具体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
(2008年多项选择第50题)
2.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市城建局将甲建筑企业的资质由一级降为二级
B.县政府发布通告号召全县农民种植优质烤烟烟叶
C.区人事局要求乙投资公司接收3名军转干部并解决家属问题
D.市渔业管理局要求对丙渔场和丁村之间的滩涂使用权纠纷作出调解
2.正确答案:A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出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对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把握应注意三个标准:一是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违法不当;三是侵犯合法权益。只要符合这三项标准,不论是否已被列举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008年多项选择第51题)
3.甲市乙区国土局依照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征收市郊土地开发配套费的规定》,对丙公司作出征收土地开发配套费27万元的决定,丙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审查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合法性。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区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
B.甲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C.甲市国土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D.省人民政府有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答案:AC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l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2007年多项选择第48题)
4.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包括( )。
A.行政主体合法
B.行政内容合法
C.行政目的合法
D.行政形式合法
4.正确答案:AB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需具备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主体合法、行政权限合法、行政内容合法、行政程序合法、行政形式合法。行政目的是否合法并不是合法行政行为必需具备的法定条件。
(2007年多项选择第49题)
5.甲因赌博被A市公安局B区公安分局C派出所处以罚款。甲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本案中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是( )。
A.A市公安局
B.B区公安分局
C.A市人民政府
D.B区人民政府
5.正确答案:BD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第l5条规定,对本法第l2条、第13条、第l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l8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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