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在整个项目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要保证工程顺利实施,达到预计的目标要求,就必须重视合同的管理。如何提高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下面一起来看看!
1.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管理周期长。工程项目持续时间一般比较长,这就决定了工程合同管理周期长。并且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合同条款中没有提及的情况,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合同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效益显著。工程合同是指导项目实施整个过程和具体环节的关键文件,因此,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完成工程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既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又可以通过有效索赔获取合法利益,更为关键的是,可以使项目管理形成系统,从而对整个项目的运行状态进行统筹调控,保证工程建设的高效实施,实现建设目标。
(3)管理变更频繁。工程建设的周期比较长,各种干扰因素比较多,因此,合同也经常出现变更,这就要求进行动态的合同管理,及时跟踪新情况。合同变更会带来大量的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因此要求全面、快速、系统处理合同的变更。
(4)系统性强。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内容广,同一个工程会包含数量繁多种类复杂的合同,因此,工程合同管理是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要求管理人员以系统管理的方法处理各类相互独立而又有联系的工程合同。
(5)法律意识要强。工程合同的签订涉及到许多法律知识,既包括一般性的法律知识,也包括工程领域的专业法律知识。因此,管理人员务必精通建设领域的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
(6)信息化程度高。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任务量很大,因此完全依靠人工完成,则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为此务必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既节约人力物力,又能够保证信息的及时搜集、传递、整理和利用。
2.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现代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决定了合同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当前我国建设市场的交易行为不够规范,给工程合同的管理造成了许多困难,引发了一些列问题,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双方缺乏法律意识。工程合同签订时,应该涵盖工程项目的每一个方面,做到严密细致、面面俱到。但是实际签订合同时,甲方、乙方可能因为缺乏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造成合同条款内容不明、责任不清、条款不全等现象,使得合同的约束力大打折扣。有些建设合同签订时,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甚至于用政府命令和口头通知的形式下达指令,工程完工后,才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必然没有约束力。对目前签订的大多数工程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合同的多数条款是规范承包方义务的,而对业主义务的强调偏少。这种不平等现象给索赔工作带来了困难,而承包商的索赔意识又比较淡薄,进一步增加了合同索赔工作的难度。此外,有的违法承包商不具备相应工程的建设资质,却非法借用他人的资格参加工程招标,以不法手段获得工程合同,而这类合同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还有些承包商违法转让或分包合同,从而很难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监管,影响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
(2)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很多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具体如下: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合同乱签;没有制定明确的合同管理程序,或者有章不循;缺乏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审查评估。有些建设单位由于不具备建设合同管理的充分条件,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监理公司自身合同管理力量薄弱,难以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任务;还有的'建设单位不重视合同的管理,甚至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针对当前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建设单位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而政府部门也应该负起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监管职责。
(3)缺乏专业人才。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而广,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单位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设置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纯粹由一般的办公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一旦出现合同纠纷,难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应对。
3.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应该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重点培养知识丰富、责任心强、应变能力强的工程师,同时还应该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工程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为方便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可以编写合同目录、档案,这样也方便合同条款的查询和检索,分解和综合。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充分领会合同条款内容,掌握其要义,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为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作出应有贡献。
(2)规范合同文本。大力推广由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时,严格执行这份文件的相关规定,从而制定出完整规范的合同文本,同时也方便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监管,保障社会和企业利益。
(3)实施合同评审制。建设单位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签订合同前都应该成立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经理等组成的合同评审小组,以对合同内容进行细致严密的评审。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评审完成后由法定代表人决策是否签订合同。评审内容和合同一样进行编码归档。
(4)全程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依法签订合同后,建设单位应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的动态跟踪管理。具体来说,就是要制定合同各条款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目标的工作流程图,抓好工程各个建设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尤其是要做好事前控制,尽量找出合同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处理预案,减少合同纠纷。对工程的实施过程也要进行全程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同时要对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信件等资料进行不间断检查,看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并评估其对合同的影响,作为合同变更费用调整和索赔的依据。总之,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方式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控制管理。
(5)及时索赔。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从而需要进行索赔。索赔是合同执行过程中正常的风险管理,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建设单位应该转变思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业主违约、施工条件变化、合同缺陷、工程变更、工期拖延、法令变更等问题,及时按照规定的索赔程序索赔,保护自身利益,也通过索赔暴露出来的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加强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合同涉及到的内容、条款相当复杂,传统的合同管理方法已经不能满足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因此,利用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帮助,是非常有必要的。微机数据库系统能够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存贮以及分析和处理,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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