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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预测题及答案

时间:2017-06-02 17:53:43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三》预测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男、乙女于。1994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1996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结婚。1998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0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

  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我国法院不予受理

  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考查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北京为婚姻缔结地,深圳为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定居地,只能选D项,ABC项均不正确

  2.A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刑某诉何某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下列关于该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庭长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B法院管辖

  B.如果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管辖权,而前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应再立案

  C.如果被告何某在答辩时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自己的住所地B区比侵权行为发生地A区更适合作为本案的管辖地,那么A区法院应该认为异议成立,并将案件依法移送到B区法院

  D.如果在审判前,被告住所地由A区迁到了B区,那么A区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B区法院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移送管辖用的是裁定不是决定,A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33条规定,B正确C项的管辖异议理由不能成立,错误依据《民诉意见》第34条规定,D错误

  3.A市A区的甲饮食城和B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乙公司为甲方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但乙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A市B区,由甲方到B区取货。但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乙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甲方欲起诉乙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 )

  A.由A市A区法院管辖

  B.由B市B区法院管辖

  C.由A市B区法院管辖

  D.B市B区法院和A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4.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 )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B项为正确选项

  5.下列关于专门法院的管辖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某铁路局与某煤矿企业发生运输合同纠纷,应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B.因海上生产、作业或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管辖

  C.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D.当事人对海事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不服,可以上诉至中级法院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30条的规定,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A正确海事法院的级别相当于中级法院,D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6.甲(居住在某市A区)与乙(居住在B区)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因货物价格上涨,履行期到来以后,甲拒不交货。甲的该批货物放在C区。乙申请C区人民法院对该批货物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请问:这时乙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诉?(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31条第2款的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7.某公司与某家具厂签订了一份办公家具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现家具厂位于河南驻马店,某公司位于湖北武汉,双方签订合同是在湖南长沙,加工行为将在河南郑州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同双方可以约定驻马店或者武汉的法院作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B.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约定管辖法院

  C.长沙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郑州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D.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约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