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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的税负预警攻略

时间:2017-07-12 11:18:27 纳税筹划师 我要投稿

纳税评估的税负预警攻略

  有无采取各种手段人为少计、不计、缓计收入问题。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纳税评估之税负预警攻略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收入总额的评估审查。

  有无采取各种手段人为少计、不计、缓计收入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1、采用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应于货款已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此,应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发票账单和提货单是否已交付购货单位,库存及出库单是否记录产品已出库及企业资金是否有流入记录,从而发现其有无产品已销售但隐瞒收入、记账外账、将当期收入转为下期入账等问题。

  2、审查企业是否有实现销售但长期挂账,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预收账款”,从而隐瞒收入问题。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出现“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应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3、采用预收账款销售方式,应于商品已经发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此,应重点调查企业是否收到了货款,商品是否已经发出。应注意是否存在对已收货款并已将商品发出的交易不转收入、隐瞒收入及转为下期收入问题。

  4、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对此,应重点调查合同约定日期是否已到期,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日期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少入账、缓入账的问题。

  5、对视同销售的业务,审查企业是否已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是否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的问题。

  二、分析性复核方法,作比较分析:

  1、 将本期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的变动是否正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 比较本期各月各种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并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3、 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比较本期与上期同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注意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并查清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原因。

  三、虚列成本问题。具体如下:

  1、企业是否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合理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2、审查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成本结转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人为多转成本问题。

  3、审查成本中人工工资、福利费及制造费用构成,有无按照税法限额计税,有无不属于成本项目计入成本的问题。

  4、企业是否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有无故意将资本性支出列为收益性支出在成本中结转的问题。

  四、虚列费用问题。具体如下:

  1、通过《利润表》对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若干年度数据分析三项费用中增长较多的费用项目,调查其工资扣除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额、财产损失扣除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额、无形资产摊销额等是否符合标准。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合理水平或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或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2、对财务费用增长较多的,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以判断财务费用增长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利息列入当期财务费用等问题。

  3、审查企业费用列支是否有合法、有效凭证。

  4、企业集团有无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转移利润问题:A、应重点关注集团内部有减免税成员单位或低税率成员单位的情况,企业间是否有转移利润问题; B、审查与关联企业有销售业务、资金借贷、劳务支出、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业务关系的,应重点关注其列支标准,与独立第三方交易原则相比较,是否有转移利润问题; C、其他违反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的问题。

  五、在实施预警管理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准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仅供参考):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国税发〔2005〕43号)

  以下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为所得税贡献率数据:

  租赁业1.50%;专用设备制造业2.00%;专业技术服务业2.50%;专业机械制造业2.00%;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饮料制造业2.00%;医药制造业2.50%;畜牧业1.20%;通用设备制造业2.0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塑料制品业3.00%;食品制造业1.00%;商务服务业2.50%;其他制造业--管业3.00%;其他制造业1.50%;其他建筑业1.50%;其他服务业4.00%;其他采矿业1.00%;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批发业1.00%;农副食品加工业1.00%;农、林、牧、渔服务业1.1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零售业1.50%;居民服务业1.20%;金属制品业--轴瓦6.00%;金属制品业--弹簧3.00%;金属制品2.00%;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建筑材料制造业3.00%;建筑安装业1.50%;家具制造业1.50%;计算机服务业2.00%;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纺织业--袜业1.00%;纺织业1.00%;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房地产业4.00%;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道路运输业2.00%。

  七、行业预警利润率(仅供参考):

  1、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纳税人(含区内汇总纳税企业):

  (1)计算机整机、配件、耗材(不含软件、系统工程),化工原料,机电设备,纸浆、纸品,大家电:空调、冰箱、洗衣机、彩电(不含小家电),通讯器材及设备。营业收入<500万元,预警利润率2%;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6%;营业收入>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2%。

  (2)外贸,煤碳,有色金属,原油,矿石,粮食、饲料、化肥。营业收入<500万元,预警利润率1.2%;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营业收入>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0.8%。

  (3)其他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纳税人:营业收入<500万元,预警利润率3%;营业收入500~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2.4%;营业收入>5000万元,预警利润率1.8%。

  2、非增值税纳税人(按500和5000万元界点规模的预警利润率依次为:

  (1)餐饮、酒店:8.00% 7.00% 6.00%;建筑安装、装饰装修:6.00%5.00% 4.00%;中介机构,盈利性医疗、教育机构:5.00% 4.00% 3.20%;物业管理:2.00% 1.60% 1.20%。

  (2)其他非增值税纳税人:4.00% 3.20% 2.40%。

  3、汽车经销行业预警利润率:

  汽车平均单价:<5万元 5-10万元 10-25万元 >25万元

  (1)乘用车 0.80% 1.00% 1.80% 2.80%

  (2)商用车 0.60% 0.80% 1.00% 1.40%

  八、增值税税负率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适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存货变动影响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00%

  备注: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若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增值税税率/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销售收入

  例如:假设总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95万元,内销收入5万元,进项税金15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如下:

  销项税金=50000*17%=8500元

  进项税金转出=950000*(17%-13%)=38000元

  应交税金=8500-(150000-38000)=-103500元

  税负=[8500+950000*17%-(150000-38000)]/1000000*100%=5.8%

  如此例,该公司未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但由于是外销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所致,又有征、退税率差,所以理论税负为5.8%。

  九、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仅供参考):

  农副食品加工3.50,食品饮料4.50,纺织品(化纤)2.25,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造纸及纸制品业5.00,建材产品4.98,化工产品3.35,医药制造业8.50,卷烟加工12.50,塑料制品业3.5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金属制品业2.20,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电子通信设备2.6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电气机械及器材3.70,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商业批发0.90,商业零售2.50,其他 3.5。

  十、税负标准差及税负预警

  税负标准差描述的是税负数据分布的离散程度,离散系数描述数据的离散程度相对于平均税负的大小。离散系数越大,说明样本分布的离散程度越大,平均值的代表水平越低,反之亦然。

  在计算出行业税负水平后,根据统计学的标准差和离散系数计算出行业税负离散度,以0.6作为参考值,当离散度小于等于0.6时,预警税负为行业平均税负减离散系数,当离散度大于0.6时,预警税负为行业平均税负减去行业平均税负乘以0.6的积,即预警税负为平均税负的40%。

  预警税负反映某行业最低税负标准,当某行业税负低于预警税负,则该行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征收力度不足的问题。从研究实证看,对比离散系数和行业税负相关关系,税负低的行业离散系数普遍较大,税负高的行业离散系数普遍较小,说明一般情况下,税负低的行业存在的问题更多一些。

  十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

  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

  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2、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疑点提示: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纵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

  3、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疑点提示: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按规定视同销售的业务不计或少计销售、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可能存在虚开专票等问题。

  4、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应税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的差异额=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应纳税额变动率

  疑点提示:应税销售额变动率与应纳税额变动率的差异额绝对值大于30%为异常。可能存在虚增进项、少报销售。

  5、应收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期初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00%。

  应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付账款贷方余额-期初应付账款贷方余额)÷期初应付账款贷方余额×100%。

  应收(付)账款:包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

  疑点提示:应收(付)账款变动率大于30%为异常。商业企业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有利于判断其销售实现情况。如结合《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科目的期初、期末数进行分析。如“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出现红字和“预收账款”期末大幅度增长等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的问题。

  十二、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评估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基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基期累计主营业务收入×100%

  疑点提示: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值如果小于1,说明收入比上期下降,变动率值越小,则下降越大,应重点审核其是否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评估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疑点提示:如果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3、应税所得率=(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00%

  注:如果亏损,则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疑点提示:企业销售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反而下降,说明销售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未保持同步增长,具体可结合销售毛利率、销售税金率、销售成本率、销售期间费用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对于销售毛利率偏低或为负值的出口企业,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与境外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价格转让、转移利润问题,内销企业应重点审核有否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

  4、应税所得率变动率=(评估期应纳税所得额÷评估期收入总额)÷(基期应纳税所得额÷基期收入总额)×100%

  疑点提示:该指标如果小于1并且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人为调节利润问题;也可能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

  5、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疑点提示:若该指标偏低,应重点审核分析费用开支是否合理正常,有否存在少报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现象。

  6、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收入总额)×100%

  疑点提示:企业销售额增加,销售利润反而下降,说明销售收入和利润额未保持同步增长,具体可结合销售毛利率、销售税金率、销售成本率、销售期间费用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对于销售毛利率偏低或为负值的出口企业,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与境外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价格转让、转移利润问题,内销企业应重点审核有否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

  7、销售成本率变动率=(评估期销售成本÷评估期销售收入)÷(基期销售成本÷基期销售收入)×100%

  疑点提示:该指标如果大于1且发生较大变化,说明单位成本上升,重点审核是否多列成本。

  8、费用率变动率=(评估期累计费用÷评估期销售收入)÷(基期累计费用÷基期销售收入)×100%

  疑点提示:该指标如果大于1且发生较大变化,说明单位费用上升,重点审核是否多列费用。

  9、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疑点提示:该比率越低表明企业资产的利用效果越差,应分析是否有人为瞒报收入或闲置未用财产计提折旧等问题。

  10、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疑点提示:该比率大于1的,应分析是否存在效益差、资不抵债的情况,有否存在关联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及避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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