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奖金所得税计算方法2017
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2011年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对单位职工而言,个人所得包括工资、奖金、年终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劳务报酬、稿酬、福利费发放的实物等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单位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人。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资、奖金所得税计算方法,欢迎阅读。
1不纳税项目
基养、医保、失业金、公积、年金、营养、山洞费、独子、差费、托儿费。
2计算公式
1. 应纳税所得额=应得工资+应得奖金-3500-不纳税项目
2. 应纳税额速算方法:
(1) 当“应纳税所得额≤0”时,应纳税额=0
(2) 当“0<应纳税所得额≤1500”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
(3)当“1500<应纳税所得额≤4500”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105
(4) 当“4500<应纳税所得额≤9000”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555
(5) 当“9000<应纳税所得额≤35000”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1005
3计算步骤
1. 工资税:按上述公式计算,此时公式中“应得奖金”项为零,“应纳税额”对应工资单中“所得税”项目;
2. 奖金税:按上述公式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奖金税=应纳税额-工资税
3. 全月应纳税额=工资税+奖金税
4举例说明
某职工当月“应得工资”5800元,“应得奖金”900元,“不纳税项目合计”1000元。
(1) 工资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应得工资-3500-不纳税项目
= 5800-3500-1000
=13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1300*3%=39
(2) 奖金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应得工资+应得奖金-3500-不纳税项目
=5800+900-3500-1000
=22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105=2200*10%-105=115
奖金税=115-39=76
(3) 全月应纳税额=工资税+奖金税=39+7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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