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评价准则(完整版)
本质量管理体系(QMS)审核员评价准则由CCAA根据国际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ATCA)《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评价准则》[PL-03-020(R2)]制定,完全覆盖IATCA准则的所有要求,目的是为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提供一个通用的基础。
制定本准则参考了GB/T 19011-2003标准《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考虑中国的国情,以及企业、认证认可机构和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准则是注册为CCAA-IATCA QMS级别审核员的基础依据。
CCAA满足IATCA对审核员注册机构的下列要求,于1998年首批签署了IATCA-QMS审核员培训课程批准和注册互认协议(MLA),有权授予IATCA承认的审核员注册资格。
1.IATCA成员;
2.运作审核员注册项目;
3.使用可接受的程序验证注册申请者的申请;
4. 运作其注册项目时符合适用的管理控制过程,例如在有关ISO/IEC导则、其他类似可接受的国际标准和IATCA规章、谅解备忘录(MoU)、多边互认协议(MLA)中规定的过程;
5.已成功地通过同行评审,证明其作为审核员注册机构满足成为IATCA MLA成员的要求;
6.作为审核员注册机构已经签署IATCA MLA;
7.表明其持续满足准则要求。
IATCA承认的两个QMS审核员级别是IATCA QMS审核员级别和IATCA QMS高级审核员级别。CCAA 作为IATCA-MLA成员,在注册满足IATCA要求的审核员时,有权使用IATCA缩写标志。
所有IATCA成员均承认被授予IATCA级别审核员注册资格的审核员具有根据他们的注册级别从事审核或领导审核组的能力。这种认可将使审核员不必寻求多方注册。
CCAA-IATCA级别审核员的注册仅仅表明个人从事审核的能力。CCAA-IATCA注册制度不对个人可能具备的技术能力范围加以确认。对审核员在审核一个具体组织时其是否具有审核的技术环境所需要的知识和理解力的确认,应仍由负责审核过程管理的有关各方负责。
所有CCAA文件都用中文发布。标有最近发布日期的中文版CCAA文件是有效的版本。CCAA秘书处将在网站www.ccaa.org.cn上公布所有相关准则的最新版本。
本准则直接采用IATCA准则格式,予以发布实施。
过渡期
本准则替代了CCAA-108《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第1版)》。
本准则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2004年12月31日,CCAA停止根据注册准则第1版实施CCAA-IATCA QMS级别审核员初次注册和再注册;
2005年1月1日起,CCAA采用注册准则第2版实施CCAA-IATCA QMS级别审核员初次注册和再注册;
2007年12月31日前,所有根据第1版准则注册的CCAA-IATCA QMS级别审核员均应完成根据注册准则第2版进行的再注册。
第一章
1.1 引言
1.1.1本准则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IATCA)依据IATCA《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评价准则》[PL-03-020(R2)]制定, 目的是规范CCAA-IATCA质量管理体系(QMS)审核员的注册活动。本准则完全覆盖IATCA准则,是CCAA参加IATCA-QMS审核员注册多边互认协议(MLA)的基础和依据。
1.1.2 制定本准则时已考虑了国际和国内的审核员注册实践活动、GB/T19011-2003和GB/T 19001-2000标准。
1.1.3 本准则分为2章:
a) 第一章 引言、审核员级别、定义。
b) 第二章 书面评价、查验过程、查验分包、评价人员、面试过程、可接受的QMS标准。
1.2 CCAA QMS审核员的级别
1.2.1 本准则适用于对以下两个审核员级别的注册申请人和再注册申请人的评价以及实习审核员资格的评价:
A. CCAA QMS实习审核员资格
B. CCAA-IATCA QMS审核员级别
C. CCAA-IATCA QMS高级审核员级别
1.2.2审核员级别授予已满足CCAA-IATCA QMS审核员注册准则要求,能作为审核组成员进行全部完整的QMS审核的所有部分的申请人。
1.2.3高级审核员级别授予已满足CCAA-IATCA QMS审核员注册准则关于QMS审核员的要求,并且表明其具有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能有效地策划和管理审核并领导审核组的申请人。
1.2.4 CCAA QMS实习审核员
CCAA QMS实习审核员是满足审核员教育经历、审核员培训、工作经历和质量经历的要求,有资格在级别审核员的指导下参与QMS审核活动,但不能独立实施审核的人员。
注:CCAA QMS实习审核员不是IATCA注册级别。
1.3 定义
1.3.1除下列定义外, GB/T 19000-2000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准则。本准则中还使用下列定义:
a)验证审核员(见证人):具有CCAA QMS高级审核员级别或经CCAA确认具有同等能力,对审核员、高级审核员申请人的审核活动进行见证并完成审核表现报告的人员。注:验证审核员不是一种注册级别。
b) 审核组:
实施一次审核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级别审核员。
注:本定义为CCAA-IATCA审核员注册专用定义,与GB/T 19011-2003标准中的定义不同。
c) 完整的QMS审核:
覆盖GB/T 19011-2003标准中6.3至6.6条款所描述的全部审核过程,并包括GB/T 19001-2000标准或等同的QMS替代标准中所有方面的审核。
注1:此定义比 GB/T19011-2003标准(表1的)注5中的所描述的完整审核更为全面。
注2:对GB/T 19001-2000标准第7章某些要求合理删减后的审核应视为完整的审核。GB/T 19001-1994和GB/T 19002-1994标准在2003年失效之前也适用。
d) 申请担保人:
通过与申请人有工作关系或业务往来,能够客观地证明申请人具有审核员所需的个人素质的具备级别审核员资格的人员。
e) 书面评价:
对申请人提供的支持其申请的书面证据进行的评价。
第二章
2.1 总则
2.1.1 CCAA应具有依据准则要求有效评价申请人能力的形成文件的程序,详见CCAA《审核员注册审批程序》。评价过程应包括以下三个明确的部分:
a)书面评价;
b)查验;
c)确认。
2.1.1.1 书面评价:对申请人提供的支持其申请的文件所进行的评价。这种评价旨在确定申请人在教育、正规培训、工作经历、质量经历和审核经历方面与 CCAA-IATCA注册要求的符合性。
2.1.1.2 查验:查验是指使用那些在审核中能够提供公正客观评价结论的外部资源,对申请人的表现和申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独立证实的'活动。
2.1.1.3 确认:确认是指CCAA认为适当的、用于有效评价申请人的附加的评价活动,如面试或指派任务。
2.1.2 除了申请人同意予以公开的信息(例如在注册审核员名录中的信息)外,申请中所包含的信息应予以保密。注册审核员名录相关信息包括审核员姓名、聘用机构、联络方式、注册范围、注册级别以及注册有效期。
2.2 书面评价
2.2.1本部分描述了CCAA对申请进行书面评价时所使用的过程,以及参与该过程的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2.2.2 CCAA应证实每位申请人满足CCAA-IATCA QMS审核员注册准则所描述的注册要求,并且查验申请中所提供的教育经历、审核员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和质量经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CCAA还应对包括在每份申请中的审核员申请人审核表现报告和高级审核员申请人审核表现报告进行评价(见2.2.4条款)。
2.2.3 教育和培训经历评价
2.2.3.1 申请中应包括相关的教育和培训经历证明,特别是CCAA承认的QMS审核员培训的客观证明。适宜的教育和培训经历证明包括以下任一方式:
a)原件(由CCAA工作人员审阅后返还申请人,复印件留存);
b) 由申请人的聘用机构确认的、上述原件的真实复印件;
c) 由具有资格的权威机构以信函的方式确认申请人的证书是得到认可的。
2.2.4 对审核员和高级审核员申请人审核表现报告的评价
2.2.4.1 审核员级别的注册申请中应包括由验证审核员提供的审核员级别申请人审核表现报告;高级审核员级别的注册申请中应包括高级审核员级别申请人审核表现报告。
2.2.4.2 CCAA应评价这些报告,证实这些报告已经填写完整,并且已由验证审核员签名。CCAA还应确认申请人在验证审核员所报告的各方面均取得令人满意的表现。
2.2.4.3 审核员级别申请人审核表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