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杉达学院2017招生章程
上海杉达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上海市第一所本科民办高校,是上海市实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批试点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首批成员单位;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首批试点院校。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上海杉达学院2017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金海校区:上海市 浦东新区 金海路 2727 号
嘉善校区: 浙江省 嘉善县 人民大道 505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与使用原则
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录取规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录取程序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确定提档比例;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
3.我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4.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选测科目等级为A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选测科目等级为B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3分;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5.对于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市的投档总分,按高低分排序,根据考生所填专业,以平行志愿形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凡进档我校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原则上都予以录取。
6.部分专业有高考单科要求。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原则上录取数学成绩90分、外语成绩100分及以上的考生;会计学(ACC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财务管理(CIMA方向)和语言类专业原则上录取外语成绩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如果外省市考生高考成绩未到单科要求,相对应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第达B等第及以上亦可。单科不以150分计的省份,统一折算至150分计。实际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上述专业录取单科要求。
更多招生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