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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报考指南:民办高校择校政策问答
目前,社会对民办高校非常关注,并有很多疑问。
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集中归纳,为大家答疑。
问: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有几种形式?这些办学单位目前颁发的学历文凭都是国家认可的吗?有什么区别?是由哪些部门颁发的?
答: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有6种形式。
A、普通高等教育;B、高等职业教育;C、高考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D、高等教育自学考试;E、高等教育职业资格考试;F、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A、B类教育由学生所在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专、本科);C类教育由学生所在学校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学生所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学校联合盖章,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D类教育由学生所在学校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合盖章,由省级高考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E类教育由学生所在的省级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或根据其授权,向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F类教育由有关部门批准的民办高校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境内学生可以获得境外教育机构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与境外教育机构实行学分互相承认的合作形式,学生在境外教育机构学习期满,由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毕业或学业证书。
问:国家审批可以颁发学历的民办高校的条件是什么?达到这个审批标准的学校是否一定可以颁发学历?如果不是,为什么?
答:本科学历教育的申办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 专科学历教育的申办条件须符合《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的审批,须纳入国家和地方教育的宏观发展规划,并结合国家有关学历教育的设置标准和对拟申办学校的设置评议情况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