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盘会计处理方法
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包括生财工具的机械、工厂、办公室及物业),给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按先后次序偿还(分派给)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下面小编准备了关于资产清盘会计处理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对现金清盘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进行账款核对,同时清查小组也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如若发现长款或短款,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长款转入贷方,短款转入借方)。并于期末前查明原因,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在结账前从该科目转出。对现金短缺部分,属于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xx个人)”;属于保险公司赔款的,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对现金溢余部分,应支付给有关个人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付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贷记“营业外收入”。
对存货清盘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存货进行盘点,及时处理种种原因造成的存货盘盈、盘亏及毁损,以保证账实一致。清盘账实不符的部分,首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对盘盈的存货,如无特别原因,在得到授权后一般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贷方,冲减企业的管理费用。而对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属于一般性损失的,将扣除残料价值与可收回赔偿款后的净损失额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处理,而属于自然灾害、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的,应将净损失额确认为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对固定资产清盘的会计处理
企业每年至少应在编制会计决算报告之前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对盘亏或损毁的固定资产,在有关方面审批之前,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需要注意的是,对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一般是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应根据重置成本直接计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先将其账面净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借方,经企业内部程序审批后,再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股权转让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
【问】股权转让损失如何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发生股权转让损失除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等发生的损失外,需要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在税前扣除。
报批时,企业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能够证明股权转让损失的转让协议或合同;
(2)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被转让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
(3)原始投资协议或合同;
(4)原始投资的验资报告;
(5)相应的收付款凭据、成交及入账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损失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股权转让如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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