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关于缴纳税收的问题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会计关于缴纳税收的问题,欢迎阅读。
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出租收入需交所得税吗
【问】企业将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现行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明确,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因此,不论企业有无取得产权证,只要取得租赁收入,就应依租金的全额收入,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要交房产税吗
【问】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会计核算上计入了无形资产,是否要交房产税?
【答】税务机关的答复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与其科研业务无关的其他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当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参展费用需要计征营业税吗
【问】公司到德国参展,支付给外国单位的参展费用,是否需要计征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境外单位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提供的文化体育业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经济成本与会计成本
经济成本是显性和隐藏成本之和。不仅包括会计上实际支付的成本,而且还包括机会成本。
例如,股东投入企业的资本也是有成本的,是本期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利润时应当扣除。
会计成本是显性成本,包括 生产、销过程中发生的原料、动力、工资、租金、广告、利息等支出,这些支出实际客观,可计量的。
【会计关于缴纳税收的问题】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