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养老保险金的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应在应付职工薪酬总账科目下设置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单位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计提和缴付情况。在其他应付款总账科目下设置代扣个人养老金和代扣个人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工作人员个人部分养老金、职业年金的代扣和缴付等情况。
行政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科目。行政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记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某行政单位属于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单位。2015年2月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工作人员工资。
该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工资结算凭证载明:本月应付工资24.6万元,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万元,代扣个人职业年金0.984万元,实付工资21.648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养老金6.888万元,其中单位部分养老金4.92万元、个人部分养老金1.968万元;单位为工作人员缴付职业年金2.952万元,其中单位部分职业年金1.968万元、个人部分职业年金0.984万元。
要求:编制行政单位相关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
行政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21.648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21.648
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个人部分职业年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2.952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
——个人部分职业年金0.984
行政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工资24.6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24.6
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4.92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1.968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6.888
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业年金1.968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职业年金0.984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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