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之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时间:2024-06-29 21:45:28 会计从业资格证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之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之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长官等。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之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相关文章:

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精选06-30

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预算管理职权09-10

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税率09-07

山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支付结算概念07-18

福建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承兑09-03

福建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背书07-11

福建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汇兑09-13

河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票据概述08-22

河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票据权利06-21

2017会计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汇总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