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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会计档案管理
你知道如何对会计档案管理吗?你对会计档案管理的方法了解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会计档案管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会计档案管理
(一)内容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等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永久和定期两类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1)编制销毁清册
(2)专人负责监销
一般单位:档案机构、会计机构;
国家机关: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同级财政、同级审计;
财政部门:档案机构、会计机构、同级审计。
(3)销毁后
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②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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