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引导语: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 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推动全镇各项工作稳步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各村的工作积极性,尽快在全镇上下形成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及内容
全镇48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其他村两委干部。
考核内容:全镇的各项中心工作和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月考核,每月由办公室对当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村,考核结果与村两委干部绩效工资相结合,与评先评优相结合。2、日常考核分为两部分:(1)工作纪律考核;(2)经常性工作考核。3、每项工作开始前由分管班子成员把考核标准提前公布,工作完成后把完成情况在班子会上通报后以表格形式交到办公室统一汇总。
行政村半年考核或年考核,除以上内容,还包括以下方面:临时性工作考核;其他工作考核等,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日常考核
(一)工作纪律考核
建立周例会工作制度和党群服务中心值班制度。每周二召开由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汇报本村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听取镇党委、政府本周工作安排;按照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要求,在村委会实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确保正常工作日有人值班,处理日常村内事务。
日常考核由镇党政办负责,具体包括:
1、日常考勤:(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或参与考核的村干部要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会议或活动。凡出现迟到或早退的扣30元/次;违反会场纪律的扣20元/次;旷会的扣100元/次;请假的一次扣40元且必须安排其他两委干部替会。参加县以上会议或活动,有上述情形的,双倍扣除。(2)镇党委政府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日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每发现值班两委干部缺岗一次,分别扣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当班人员20元、20元、50元。
2、请销假: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或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参加会议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或替会,确需请假或替会的,要在会前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提出申请。
3、外出备案: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或参与考核的村干部离开温县境内,须提前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报告,并委托其他两委干部代为履行职责,否则扣100元/次。
4、通讯联络: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或参与考核的村干部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因手机关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工作延误的,扣50元/次。
5、材料报送:按照各自分工未按要求准时报送材料的,扣20元/次。
(二)经常性考核工作
1、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工作。
各村要按照党建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抓好村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及时规范使用智慧党建云平台,并通过党建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按季度完成党费收缴及党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发展党员等工作,如因工作延误影响全镇党建工作正常开展的,扣除支部书记和负责组织工作的村干部各50元/次,凡因工作不到位被县通报的,扣除支部书记和负责组织工作的村干部各200元/次,被市以上部门通报的,每次扣除支部书记和负责组织工作的村干部当月全部绩效,凡远程教育完不成当月收看任务的扣除负责组织工作的村干部100元/次。
由镇组织委员负责考核。
2、信访工作
按照信访稳定工作要求,认真完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村内稳定。
(1)未按要求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受到镇党委政府批评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负责信访民调的村干部每次扣50元。
(2)对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未按时办结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负责民调的村干部各扣20元/次;被县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各扣200元/次。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来镇个访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负责民调的.村干部各扣20元/次;来镇集体上访的,各扣50元/次;去县个访的,各扣50元/次;去县集体上访的,各扣100元/次;到市个访的,各扣200元/次;到省个访的,各扣200元/次;赴京个访的,各扣300元/次(涉军人员、拖拉机站人员等特殊群体和上访老户赴县、镇上访视情况酌情处理);到市以上集体访或发生赴京非访的,扣除当月全额绩效工资,并视情况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4)发生群众上访,接到镇党委、政府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劝访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负责民调的村干部各扣100元/次.
由镇信访办负责考核。
3、环境卫生工作
认真抓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确保卫生长效机制运转正常。镇政府将定期或随机安排组织机关人员按照“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对村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运转情况、村内周边及主要道路两侧陈旧性垃圾清理情况等。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检查中,被县通报批评1次的,扣除支部书记和负责卫生工作的村干部当月绩效200元,被市以上通报批评1次的,扣发支部书记和负责卫生工作的村干部当月全部绩效。
由主管副职负责考核。
4、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
每月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店铺、食品销售点等进行安全生产和环保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扣除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及分管村委当月绩效,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当季全部绩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全年绩效补贴。对辖区内的污染企业未进行排查和及时上报的,发现一例扣除支部书记和分管村干部每人2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当季全部绩效。
由主管副职负责考核。
四、临时性中心工作考核
临时性中心工作考核包括:基层党建、党风廉政、经济建设、秸秆禁烧、社会事业以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此项考核由相应的科室、站所牵头负责,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从“思想是否重视、贯彻是否迅速、落实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因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某项工作落后,被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扣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各50元;被通报后,工作仍滞后被再次通报批评的,扣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各100元。
2、在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工作检查评比中,排名后三位的村,排名从低到高依次扣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100元、50元、30元。
3、凡中心工作被县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各扣200元,凡排名在全县后3名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各扣300元。
4、凡中心工作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当月绩效工资不再发放。
五、奖惩机制
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县委、县政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直接扣除有关村干部当年绩效,并按规定追究责任。代表全镇参加县级检查评比,位列前3名或受到表彰的,分别奖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各100元/次;代表全镇参加市级以上检查评比,位列前3名或受到表彰的,分别奖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参与考核的村干部各200元/次。
本考核细则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