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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通用16篇)
在我们的学习时代,大家对知识点应该都不陌生吧?知识点在教育实践中,是指对某一个知识的泛称。你知道哪些知识点是真正对我们有帮助的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欢迎大家分享。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
1、 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
3、 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
4、 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 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
6、 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
7、 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2
口头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门、暖廊,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5、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宾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中心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中心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3
1、未按酒店规定着装,不符要求者,每次扣5元。
2、在客人活动区域或工作场所没有保持”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干活轻),每次扣5元。
3、下班后无故停留在楼层,工作场所等,每次扣5元。
4、工作期间用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者,每次扣5元。
5、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每次扣10元。
6、没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调配者,每次扣20元。
7、客人遗留物未按程序处理者,每次扣5元。
8、维修项目未及时报修或不经验收签字者,每次扣5元。
9、未经批准私乘客梯者,每次扣5元。
10、超过计划费用支出按超支的'%扣,每次扣5元。
11、未按程序工作或操作不规范者,每次扣5元。
12、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串岗者或擅自离岗者,每次扣10元。
14、工作迟到或早退者(每迟到5分钟扣款1元)。
15、无礼节礼貌,未用服务敬语者,每次扣5元。
16、未经同意擅自换班者,每次扣50元。
17、上班看书,当班嬉笑打闹者,每次扣当事人5元。
18、私用或送给他人饭店物品以及在班期间他人拿取饭店物品时未予制止者,每次扣10元。
19、送洗客衣造成客人物品受损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10元。
20、灯与窗帘未按规定时间开关者,每次扣5元。
21、工作期间会客聊天者,每次扣5元。
22、违反有关操作规定者(按处理),每次扣50-100元。
23、钥匙保管不善者,每次扣20元,如有遗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另行按实赔偿。
24、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每次扣50元并作旷工处理。
25、发表影响员工团结言论或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30元。
26、对考核结果有意见,没有按正常渠道申诉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者,每次扣30元。
27、在班期间所负责的区域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8、因工作疏忽,低劣或其他原因引起他人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9、服务员在客房内洗澡,每次扣100元;洗衣服,每次扣50元。
30、未经批准擅自开门用房的,每次扣100元。
以上办法实行对员工考核,经理对领班逐级考核制度。对每条扣款由部门负责开通知单通知到个人。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4
第一条总则: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6
一、劳动纪律
(凡违反以下每条每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罚加倍或予以辞退)。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每日上午9:00、下午16:30分上班,并由大厨召开班前会。
2、厨师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作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和厨师长批准。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溜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严禁在工作场地抽烟、喝酒、吃零食。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
6、爱护使用各种财产、工作器具,人为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7、严禁私自炒菜、偷拿、偷吃。
8、当餐厅宾客未走时不准下班。
9、严禁非厨房人员进入工作间。
二、严格每道菜操作程序,保证每道菜的色、香、味、型。
1、凡因烹调质量不好,导致客人退菜,由负责烹制的厨师照价赔偿。
2、将腐烂、变质、不清洁、有味的食品、饭,烹制售出,造成质量事故,由有关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A、因保管、贮存不当造成食品变质由砧板岗有关人员负责,并照价赔偿。
B、烹制已变质、有味的食品由打荷岗和制作该菜的厨师负责。
3、未经许可,严禁学徒炒菜,造成的损失,由该徒弟的师傅负责赔偿。
4、凡跟单出菜顺序错误,上菜速度慢,致使客人退菜由打荷岗负责赔偿。
5、操作时对原材料、调料操作不当,造成浪费,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三、卫生纪律
1、厨师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做好上岗前体检和卫生合格培训。
2、工作时随时注意整理场地卫生,不准乱丢垃圾、废料。
3、工作时随时注意砧板的清洁,所有物料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操作。
4、下班时全体厨工负责个人责任区的全面卫生。所有器具、砧板、工作台、墙壁、地面、冰柜、货架等擦洗千净,所有食品分类、保存、贮藏。
5、每周五进行大扫除,每周六酒楼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将按酒楼规定予以处罚。
四、厨房员工奖惩制度
1、上班迟到扣除1小分,当月迟到5次的员工追加扣除2大分。
2、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追加扣除1~5大分。
3、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扣除1~3小分。
4、厨房员工培训课或者有事先通知的'临时集合无辜缺席的,扣除3~5大分。
5、违反员工餐厅管理规定,浪费食物,扣除5小分,情节严重的扣除1~3大分。
6、厨房员工仪表不干净,不穿着工衣就进入厨房工作岗位工作,头发过长,上班时间手戴戒指。扣除1~3小分。
7、由于主管级员工忘记申购菜品原料从而导致的菜品估清,不按照厨房六常管理法规定胡乱堆放原料工具,扣除2~5小分。
8、未经允许吃、喝、拿公司物品,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全部考评分,并扭送公安部门。
9、工作时听MP3音乐、玩手机,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扣除1~3小分,屡次违反的追加扣除1~3大分。
10、厨房员工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扣除3~5小分。
11、厨房员工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照价赔偿,扣除1~3小分。
12、厨房员工拒绝执行本部门主管的指示,工作拖拉,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本部门菜品销售发生脱节,扣除2~6小分,情节严重的追加扣除3大分。
13、上班时打瞌睡,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扣除1~6小分。
14、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调戏或侮辱他人,偷窃酒店物品。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故意损坏告示栏或他人物品,扣除3到15小分,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分,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15、部门上菜速度慢,菜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不干净或者变质的原料上桌,因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的客人投诉,扣除2~6小分。
16、在厨房内吸烟,酗酒,扣除5小分。
17、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扣除3~5小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印象的追加扣除1~5大分。
18、每日、每周例行卫生检查不合格,扣除1~2小分。
备注:
以上扣分制度针对厨房普通员工,部长级、主管级、主任级违反则加倍扣除考评分。每月因员工违纪扣除的金额明细,会在厨房会议上公布。所扣除的钱款,全部用于奖励每季度的优秀员工和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
五、厨房员工奖惩制度
1、工作表现优异,态度积极,受到经理,部门主管表彰,加1~5小分。
2、拾金不昧,帮助后进员工工作,对部门日常运作提出有建树性提议并被采纳,加3~10小分。
3、推出本部门新菜品,得到客人认可并点击率颇高,加5~15小分。
4、当选本季度优秀员工的,本季度每月加20小分。
5、积极配合厨房部门工作,在本部门人员欠缺,员工自愿加班加点,加1~5小分。
6、在酒店范围发生以外事故(如火警、工程事故、厨房起火等)挺身而出维护酒店利益的厨房人员,加20~100小分。
备注:
以上有优异表现的员工,由厨房主任和厨师长合适情况后下达加分单。
优秀的员工、优待的福利:
1、优秀员工每季度评选一次,当选的员工每月增加奖金100元,本季度每月增加20小分,并得到一份由厨房部赠送精美礼物和公司颁发的优秀员工奖章。
2、厨房优秀员工本季度可以和家属朋友免费在公司就餐一次,餐费200元。优秀员工考评名额权限:
1)一季度内违纪少于5次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2)一季度内受到公开表彰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3)评选会上得到30%选票以上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4)厨房主任提议的员工,可以获得候选权。
六、后厨奖罚制度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7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1)、对积极学习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订,,xx年4月11日起执行!)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8
1、不能主动向宾客提供问候服务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宾客书面表扬的,奖励 10 元。
2、当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间打瞌睡,睡觉的,每次扣 10—20 元。
4、当班期间看报纸,聊天等从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当班期间休息时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当班期间在酒店公共区域抽烟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没有按时控制空调,灯光,背景音乐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没有给进出车辆发放停车证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车证和停车场车辆有差异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没有客人签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没有在当班期间按时按路线巡楼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费的,每次扣小费额的两倍,并警告处分。
13、 雨伞等需要交接物品数目核实缺少时,按原价赔偿。
14、 前台已提前通知叫车,但保安没有按时叫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5、 对机房等重要场所没有定时安全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6、 住宿的员工应遵守宿舍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维护宿舍卫生,对破坏宿舍卫生环境及 秩序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罚款。
17、 员工内部未经允许私自换班,顶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训,例会未出席者(请假得批准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务质量问题而造成客人投诉的,将扣 20——50的绩效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扣 50——100的绩效奖。
20、 每次业务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员工,每次扣 30 元,连续 3 次不合格的,将作辞退处理。
21、 每个月月底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奖励 100—200 元。注:扣除的钱作为保安部活动经费用于奖励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或组织活动用。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9
具有有丰富的企业咨询和培训经验,曾任职于美国上市集团公司担任培训主管,曾任职于深圳万象城大型购物商场担任培训经理及服务督导。在企业工作期间,一直致力于内部培训体系的建设维护、讲师团队的管理优化、及专业的优质服务提供与督导工作
课程思路:体验式教学、引导式辅导;专业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注重学员有效转化;系统的理论与经典的案例结合,通过互动,寓教于乐;融贯中西,结合理论与自身经验,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量身定制培训课件。
精准性:从企业系统管理全局出发,有序地由相关领域实战专家进行课程研发,结合专家多年相关领域培训、咨询实战经验,非常准确的捕捉课程要点,从而精心设计课程。
系统性:按照企业赢利“微笑”价值曲线,专注于价值创造的每一个环节。按照市场、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的整体流程,提炼出人力资源、团队建设、高效生产、专业采购、营销服务、稳固供应链六大支柱性课程,支撑商业伙伴的系统集成,诚如“六脉神剑”剑锋披靡。
实效性:专注于企业、行业共性问题的提炼与个性问题的采集,以直面问题的思维加改善问题的见解,导入价值创新工具,实现企业战术利益(人力资源竞争力的稳固提升、利润的持续增长、成本的不断优化、市场的新兴开拓等)与战略利益(企业文化、核心竞争优势打造)的无缝统一。
操作性:精心思考传统教学手段的滞后性(理论领先于实践)与主观性(师傅带进门、修行在个人)引发的成效性不足的问题,集合心智启迪、本企业案例探讨、标杆示范、教练技术、情景模拟、团队共通等现代化教学方法,以最小的`成本、学员最能接受的方式逻辑展开,实现企业知识管理的趣味性与实效性的统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酒店前台惩罚部分: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之内)罚款5元(扣0.1分),超过5分钟罚款10元;
3、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4、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5、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无精打采,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休息室内吃东西、看报纸,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6、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5元(扣0.1分),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取消参加“服务之星”评先资格)。
7、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8、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现金支取单,罚款10元(扣0.2分)。
9、接营销办的会议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 ,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关办公室的电话升降级工作,如班间连续两次为及时为住客房升级,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1、商务中心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无关人员在商务中心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2、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人,一经查实,罚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记单要符合公安局要求,并按规定由当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现退单或退盘,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扣0.2分)。
14、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台奖励部分:
1、主动为客人服务,得到客人口头表扬者,每次加奖励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2、如有会议、团队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补偿。
3、受到酒店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提高自身约束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奖惩原则
第七条公司的`奖惩是以纪律维护为出发点,奖励是对符合公司准则行为的一种激励,处罚是对违反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为的一种遏制;
第八条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九条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或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5、对于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举发,事后协助查证而使公司免于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年度曾受过处分而未能功过相抵,累计小过一次含、以上者,该年度不得晋升;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第七章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1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2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3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酒店带来较好效益者,奖励50元;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或收到客人表扬信,每次奖励20元;酒店总经理及其他部门经理表扬,视情况奖励10—20元;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5.保护酒店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奖励50元;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奖励50元;
7.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奖励10——50元;
8.为维护酒店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视情况奖励10——50元;
9.会员卡部门月销售冠军,奖励100元;
10.每月微笑之星奖励20元;
二,惩罚制度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每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超过5分钟罚款10元,以此类推,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1天;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者、让前台出现空岗状态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4、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5、当值时吃东西、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6、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
7、当值时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行为懒散、动作缓慢、无精打采,唉声叹气,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前台内吃东西、看报纸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8、非当班时间不得在前台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9、客经过时必须要有问候语,采取站立式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0、接听电话及对讲机使用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1、每班次交接必须按《交接班流程》严格执行,15:50参加部门交班会,重要事件及需跟进事宜需详细交班,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2、前台所有备用金必须存放于收银抽屉内,不得外露或外借并交接清楚,每违反一次罚款10-200元;
13、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如前台接待未及时上传公安系统,每间房处罚5元,前台收银未及时退出公安系统,每间房5元;
14、每班次必须清点房卡,将房卡数量记录清楚,如有遗失,照价赔偿,责任到人,若有未点卡班次每人处罚10元
15、前台所有备用钥匙及大副卡,外借需登记,未按要求登记者,每次处罚5—10元;若出现钥匙遗失现象,责任到人;
16、代客发快递,按客人要求将快递发出后,需告知客人单号并将快递单底联存放在专用袋内,以备查询,未按要求保存者,每次处罚5—10元;
17、所有前台单据未按要求填写完整,或名称、数字、日期等出错,每次处罚5—10元;
18、为客人开发票,单位名称或金额出错,每次处罚5—10元,若无法退票,多余税金或因此次失误造成的其他费用,一律由出错者承担;
19、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向上级说明,不得私自在排班表上更改,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10元;
20、做好住客房及各旅行团队、协议单位的叫醒服务工作及电话服务,如未及时为客服务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1、不得使用前台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前台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维持大堂卫生及整洁,大堂卫生必须时刻保持整洁干净,如有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必须通知PA员工马上清理,特别是烟灰缸内不得有杂物烟头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4、因事因病缺席每周四部门例会,未能及时请假的,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5、无故或借故不参加部门或酒店组织的培训及会议,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6、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7、当值人员手机必须调成振动或静音,当班时佩戴的手机不得裸露工作服之外,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8、当班私自会客或在客人面前用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9、当班时在寝室或其他区域休息娱乐,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0、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失误,引起客投诉者,罚款30元;
31、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2、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3、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推诿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4、上班时间抽烟者,拨打私人电话或使用电话聊天者,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35、非前台人员,不得进入总台,如发现有外人逗留,当班次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36、前台及总机房内,外网电脑除上传公安系统,使用订房中心,及为客人查询相关资料外,不做它用,发现当班期间上QQ,淘宝等,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100元不等;
37、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或未交班,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10元,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
38、前厅部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拒绝给客人提供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39、接营销部的预定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系统内预定信息与预订单内一致,临时接到更改通知需备注清楚,并跟进营销员候补预定更改单,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或闲置,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40、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及其他部门投诉或客人投诉,追查责任到个人,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扣罚20——200元不等;
41、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10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三、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以现金处罚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请主管与当事人在罚款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当事人如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
2、受到表扬奖励时,以现金奖励进行,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励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四、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本规定是评选“优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依据。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4
为提高前厅部整体服务质量及工作水平,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提高员工积极性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奖惩条例。
一、奖励
(一)工作纪律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签填“表扬单”或通报表扬,奖励资金5—30元,奖金体现在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金中。
1、执行力度好,劳动纪律好,团结协助好;
2、维护酒店利益,敢于纠正、顶邪、制止事故发生;
3、拾到宾客贵重物品或现金及时上交;
4、其它应给予奖励的表现行为;
(二)工作绩效与服务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签填“表扬单”或通报表扬,奖励资金5—30元,奖金体现在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金中。
1、工作突出,受到客人表扬(主管以上人员见证)或有关方面(如店领导)表扬;
2、能够发现客人的个人习惯并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
3、领班、主管以身作则,大胆管理,有所创新,成绩显著;
4、对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实效的;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6、在各种学习、竞赛中成绩优异;
7、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表现行为;
(三)销售业绩方面:
1、前台上门散客销售技巧出色,圆满完成散客销售任务,享受相应的`散客提成;
2、能够与其他同事共同分享销售经验并取得较好成绩,给予一定奖金鼓励。
二、惩罚
(一)工作纪律方面: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签“过失单”每次罚款5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以此类推)。
1、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系领带、佩戴店徽和铭牌;
2、头发、胡须、指甲过长或画浓妆,经部门检查不合格;
3、未经主管同意更改排班表;
4、请事假未出具书面假条,并逐级上交经理批准;
5、上班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在岗位上看书、看报、玩手机;
7、参加会议或培训迟到5分钟以内;
8、上班不讲普通话;
9、岗位卫生不合格;
b.违反以下任意一项,签“过失单”,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类推)。
1、将食品带入自己岗位;
2、在岗位上吃零食;
3、串岗、脱岗10分钟以内;
4、不服从分配,顶撞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
5、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
6、开会或培训迟到五分钟以上;
7、当班扎堆聊天、干私活;
8、未经允许乘坐客梯,使用客用电话;
c.违反以下任意一项,每次罚款15元,当月内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
1、员工穿便装从大堂进出;
2、下班后在楼层逗留或未经允许进入客房与客人闲谈;
3、脱岗10分钟以上;
4、其他员工私拿客用品不加以制止或不报告;
5、管理人员不纠正违纪,视为放纵过失;
6、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轻微失职;
7、其他违纪,情节轻微略同;
d.违反以下任意一项,每次罚款20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
1、管理人员失职,且造成影响;
2、为其他员工开门看电视(私开房门提供住宿,房费自付);
3、其他违纪,情节轻微略同。
e.其它违纪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较高金额罚款或各级警告、上报行政人事部、除名等行政处罚。
1、向客人索要物品(同时没收物品)或小费,违者罚款50元;
2、委托代打卡或代打卡,违者罚款50元;
3、挪用备用金,按挪用金额2倍处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发生事故,给予口头警告;
5、工作时间吵嘴、打架,给予口头警告;
6、工作调动需绝对服从,先服从后讨论和反映是唯一的原则。数次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给予口头警告;
7、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口头警告;
8、未上交遗留物品及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给予书面警告;
9、营私舞弊,利用岗位便利贪污,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私拿客用品,处以10倍以下罚款,但最低不低于2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1、确有偷窃行为或与客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恶劣影响,除名;
12、拒填过失单或拒绝纠正,加倍处理,直至除名;
13、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物品设备损坏后,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14、请病假须持有省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以及药费收据方才有效,若临时生病不能上班者,须在3小时内打电话或用其他方式请假,否则即为旷工;
15、弄虚作假,私开病历证明,记为旷工,并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二)服务与业务方面: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签“过失单”每次罚款5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以此类推)。
1、上班不查看交班本并签字确认,导致信息传达接收不畅引起工作失误;
2、行为举止不符合规范,不使用礼貌用语或微笑服务;
3、工作不仔细不按流程规范操作造成失误或损失(超出损失部分由个人承担)。
b.违反以下任意一项,签“过失单”,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若造成超额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未经核对,将房卡交予他人,造成投诉或损失;
2、服务引起客人投诉(情节严重除外);
3、为客人结帐时未将押金单白联收回或未按财务规定办理押金单遗失手续。
c.违反以下任意一项,将处以20元及以上罚款,若造成超额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挂房账挂错;
2、自己疏忽double check in;
3、自己电脑工作号管理不当,被盗用并造成事故或损失;
4、check out后客人的信用卡授权未使用,但未取消;
5、信用卡结帐double charge或多刷客人信用卡;
6、在经培训后,多次做帐错误,需要财务调帐;
7、工作失误造成冲帐;
8、未及时传送客人信息至公安旅业系统,或因疏忽导致公安旅业系统客人信息发送有误;
9、因操作不规范导致客人逃帐,无论消费收到与否;
10、受到客人严重投诉;
三、签单及罚款权限:
1、领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a.有给员工填“过失单”或“表扬单”的权利;
b.有奖励或罚款员工15元以内的权利;
2、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a.有奖励或罚款员工30元以内的权利,但均需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才最终生效;
b.大堂副理有奖励或罚款员工50元以内的权利,但均需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才最终生效;c.超出50元以上的奖励或罚款由部门经理确认并须部门主管上级签字认可后生效。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5
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
(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
(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
(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
(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店客房部奖惩条例 篇16
为了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度,将各项消防责任落实到各个部位、各位员工,切实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这一的部门、人员:
1、对消防工作一贯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
2、经常进行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险隐患的;
3、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敢于制止违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
5、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成绩显著的;
6、及时开展消防宣传,所属员工未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时迅速将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火灾发生的;
8、发生火灾时,积极勇敢参加灭火战斗的。
二、惩罚
1、有下列违反消防规定行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违章外对直接责任人及有关负责人处50-100元罚款及警告。
A、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尚未造成后果的;
B、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占用、堵塞疏散楼梯、通道的;
D、未经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私自增加电器设备的;
E、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睡岗的;
F、私自将消防器材挪作与扑救火灾及抢险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及规定限期消除火险隐患的;
H、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谎报火警或者损坏消防电话及其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志的。
2、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将对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处于降职、留店查看、辞退等处罚并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A、违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灾事故的;
B、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处理听之任之引发火灾事故的;
C、违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灾、爆炸场所吸烟造成火灾事故的;
D、扑救火灾时,畏缩不前、退却或延误的。
以上奖励或处罚由本部门或保安部提出,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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