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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依安县教师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4-11-08 17:46:48 教师资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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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省依安县教师考试报名通知

  为适应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解决我县部分中、小学大班额突出问题,急需补充一批中、小学教师。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2017黑龙江省依安县教师考试报名通知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初中:泰安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

  2、小学:泰安学校(小学部)、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幼儿园(第四小学)、实验小学。

  以上几所学校是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67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弊作行为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人员。

  4、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28、29日,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请密切关注依安县政府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hljyian.gov.cn/index/。

  2、报名地点:依安县第四小学。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需填报后插入照片彩色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毕业生如果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报到证可提供盖有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包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已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教师资格证尚未发放的,可提供盖有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粘在一张A4纸上,A4纸上写清姓名、申报层次及学科);

  (6)本县教育系统以外在职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须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QQ群(群号:623406278)及电话(教育局0452-7033532 人社局0452-7025180 )进行咨询。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试讲成绩×5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小学岗位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初中岗位初中教材占40%、高中教材占60%。小学班主任测试科目为语文占50分、数学占50分。幼儿园岗位以学前教育专业教材为主,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试讲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试讲时间为15分钟(幼儿园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课题为报考学段本学科教材。

  试讲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选岗。2017年毕业生如不能取得毕业证,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一类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域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试讲、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依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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