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常见15个问题并附带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今年的考试提供帮助!
1、梁模板拆除的几个关键要点。
本工程梁的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N/mm2,可以保证表面不损伤即可拆除;
梁跨度8.1m,应该在其混凝土强度达到75%设计强度时可以拆除底模与支架;
混凝土强度应依靠同条件养护试件来进行判断;
模板拆除后应采用适当的养护措施,防止表面失水发生裂缝。
2、在筏板基础浇筑过程中,设计预留有后浇带,应如何处理?
筏板基础后浇带钢筋不能断开,筏板基础属于抗渗混凝土,后浇带留设后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天在进行下一步施工,采用收缩补偿混凝土,并提高一个强度等级,将两侧老混凝土表面浮灰铲除,露出石子,用与后浇筑的混凝土水泥成分、水灰比相同的水泥浆座浆润湿,浇筑后至少养护28天。
3、双组分密封胶在使用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双组分密封胶在使用前应进行混匀试验和拉拔试验,合格后方可以使用。
4、室内花岗岩地面在使用前应注意哪些特殊问题?
当使用面积超过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进行放射性指标的检验。
5、施工中门厅部分幕墙玻璃多次爆裂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预防?
由于采用钢化玻璃,面积较大时可能由于风振作用自爆,应该采用夹层玻璃或半钢化玻璃。
6、孔洞修补做法
①孔洞处理需要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制定补强方案,然后接批准后方案进行处理;②可先将孔洞处不密实的混凝土凿掉,凿成斜形,用清水冲刷干净;③保持湿润72h;④用高一等级的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捣实;⑤认真养护。
7、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8、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时间及经济损失,应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到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施工单位现场常用的质量检查方法及其手段有:
1)目测法,其手段有:看、摸、敲、照
2)实测法,其手段有:靠、吊、量、套
3)试验法。
10、直径100 ~ 300mm的鼓泡可先铲除鼓泡处的保护层,再用刀将鼓泡按斜十字形割开,放出鼓泡内气体,擦干水分,清除旧胶结料,用喷灯把卷材内部吹干;然后,按顺序把旧卷材分片重新粘贴好,再新粘一块方形卷材(其边长比开刀范围大100mm),压入卷材下;最后,粘贴覆盖好卷材,四边搭接好,并重做保护层。上述分片铺贴顺序是按屋面流水方向先下再左右后上。
1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什么规定?
施工现场操作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2、工序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有:
(1)制定工序质量控制的计划;
(2)严格遵守施工工艺规程;
(3)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
(4)及时检查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
(5)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
13、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要点:
(1)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2)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3)钢筋锚固长度,钢筋加密区及加密间距;
(4)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长度、接头百分率);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率)。
1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承包商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5、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