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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7-06-30 14:28:58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单位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地址: www.czjsj.com
地址:  迎宾大道建业大厦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及防震减灾管理工作。
(二)承担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廉租住房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廉租住房购、建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对本市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中介、房屋租赁、商品房预售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指导、规范房地产有偿转让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协调政府投资的有关建设项目,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稽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四)监督执行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的资质,并负责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的资质审查;管理房屋拆迁工作。
(五)承担推进科技创新、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行业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全市建筑技术市场;指导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建筑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
(六)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统计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性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级重点镇的建设。
(八)依法对房产权属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体系。
(九)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直管公房的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指导单位自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全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市各类建筑的抗震防灾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防灾减灾计划的实施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十三)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台(站)网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拟订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
(十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局长 杨建峰

值班电话: 8698600  8698669
传真:  8698615
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8698694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房屋安全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村镇建设科、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科学技术科、地震综合科(地震应急管理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