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沅江市卫生系统公租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市城区琼湖西路);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不能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7-273351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可以调整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但是在调整人员前需向招标人书面报告并将书面报告向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调整人员需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调整的人员须在开标前重新申请查询无行hui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供原件;
10.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10.8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9施工合同由中标单位的法人代表在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现场亲笔签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 沅江市书院路5号
联 系 人:赵局长
电 话:189737028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7370066 0737-2266185 0731-85135397
传 真:0737—2266185
邮 箱:908210529qq.com
原文地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item/itemInviteBaseInfoDetail.aspx?ID=14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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