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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时间:2017-06-22 14:26:55 监理员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也叫工程建设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审查复核制度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②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③审核分包单位资质以及检查为工程服务的试验室。

  ④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⑤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⑥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工程开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2)整改制度

  ①监理通知单。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②工程暂停令。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3)监理会议制度

  ①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人员参加。

  ②监理交底会议: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的中心内容是贯彻项目监理规划,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提出监理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包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参加。建立交底会议也可与首次监理例会合并召开。

  ③监理例会: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人员参加。

  ④建立专题会议: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解决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

  ⑤监理工作会议:每月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主要分析总结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4)巡视检查与验收制度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质量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时,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

  ③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质量检查、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检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并提出检查意见。

  ④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情况。发现未按施工方案实施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⑤项目监理机构应查验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必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⑥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5)监理日志与日记制度

  ①项目监理日志,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对监理工作及工程施工进展情况惊醒详细记录。

  ②监理日记,项目监理机构所有监理人员每日应对自己进行的监理工作及本专业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③监理日志记录人员应字迹清晰、公整、数字准确、用字规范、内容严谨;记录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应反应工程监理活动的具体内容及其深度,体现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以及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监理日记,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审阅后应予以签认。

  (6)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①监理员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②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应向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上月监理工作月报。必要时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报告报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③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工程监理单位汇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情况。

  ④专题工作报告,针对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

  (7)事故报告制度

  ①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报告,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③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事故等级及报告程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及时向工程监理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8)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名监理人员负责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实现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整理和签认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验收资料,以及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材料。

  ④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汇总、组卷和归档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需要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9)教育培训制度

  ①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监理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组织相关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

  (10)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①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实施监理,保护建设单位利益,公平合理的处理相关方事宜。

  ③发扬严肃认真、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工程建设情况。

  ④遵守职业道德,树立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之便,为施工单位招揽业务。对建设单位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按照规定保守秘机密,不得泄密。

  ⑤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树立团队精神,履行监理职责,圆满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