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大全
对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是用来标明化学危险品的。这类标志为了能引起人们的特别警惕,采用特殊的彩色或黑白菱形图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大全,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是用来标明化学危险品的。这类标志为了能引起人们的特别警惕,采用特殊的彩色或黑白菱形图示。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必须指出危险货物的类别及危险等级。这类标志有:
(1)爆炸品(explosive)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有爆炸品,受到高热、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后,即发生剧烈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而引起爆炸。见国家标准GB190—85(1)。例如炸药、、导火线、三硝甲苯、过氧化氢等产品。
(2)易燃气体(inflammablegas)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容易燃烧并因冲击、受热而产生气体膨胀,有引起爆炸和燃烧危险的气体。见国家标准GB190—85(2)。例如丁烷等。
(3)不燃压缩气体(non-inflammablecompressedgas)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有爆炸危险的不燃压缩气体,易因冲击、受热而产生气体膨胀,引起爆炸。见国家标准GB190—85(3)。例如液氮等。
(4)有毒气体(toxicgas)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有毒气体,即易因冲击、受热而产生气体膨胀,有引起爆炸、造成中毒危险的气体。见国家标准GB190—85(4)。
(5)易燃液体(inflammableliquid)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易燃性液体,燃点较低,即使不与明火接触,也会因受热、冲击或接触氧化剂引起急剧的、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见国家标准GB190—85(5)。例如汽油、甲醇、煤油、香蕉水等产品。
(6)易燃固体(inflammablesolid)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易燃性固体、燃点较低,即使不与明火接触,也会因受热、冲击或摩擦以及与氧化剂接触时,能引起急剧的、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的`物品。见国家标准GB190—85(6)。例如电影胶片、硫磺、赛璐珞、炭黑等产品。
(7)自燃物品(spontaneouslycombustible)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自燃性物质,即使不与明火接触,在适当的温度下也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因积热达到自燃点而引起燃烧。见国家标准GB190—85(7)。例如香蕉水、黄磷、白磷、磷化氢等产品。
(8)遇湿危险(dangerouswhenwet)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物品遇水受潮能分解,产生可燃性有毒气体,放出热量,会引起燃烧或爆炸。见国家标准GB190—85(8)。例如电石、金属钠等产品。
(9)氧化剂(oxidizingagent)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氧化剂,如氯酸钾、硝酸钾、硝酸铵、亚硝酸钠、铬酸酐、过锰酸钾等产品,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当遇酸、受潮湿、高热、摩擦、冲击或与易燃有机物和还原剂接触时即能分解,引起燃烧或爆炸。见国家标准GB190—85(9)。
(10)有机过氧化物(organicperoxide)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有机过氧化物,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摩擦极为敏感。见国家标准GB190—85(10)。
(11)有毒*(poison)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有毒物品,具有较强毒性,少量接触皮肤或侵入人体内,能引起局部刺激、中毒,甚至造成死亡的货物。例如氟化物、钡盐、铅盐等产品。见国家标准GB190—85(11)。
(12)剧毒*(drastictoxicant)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内为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酸盐等,具有强烈毒性,极少量接触皮肤或侵入人体、牲畜体内,即能引起中毒造成死亡。见国家标准GB190—85(12)。
(13)有害品(忌近食品)(harmfulstowawayfromfoodstuffs)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有害物品,不能与食品接近。这种物品和食品的垂直、水平间隔距离至少应为3m。见国家标准GB190—85(13)。
(14)感染性物品(infectionsproducts)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含有致病微生物的物品,误吞咽、吸入或皮肤接触会损害人的健康。见国家标准GB190—85(14)。
(15)一级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Ⅰ)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放射量较小的一级放射性物品,能自发地、不断地放出α,β,γ等射线。见国家标准GB190—85(15)。
(16)二级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Ⅱ)标志。
用于货物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放射量中等的二级放射性物品,能自发地、不断地放出α,β,γ等射线。见国家标准GB190—85(16)。
(17)三级放射性物品(radioactiveⅢ)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放射量很大的三级放射性物品,能自发地、不断地放出α,β,γ等射线。见国家标准GB190—85(17)。
(18)腐蚀性物品(corrosive)标志。
用于货物外包装上。表示包装体内为带腐蚀性的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钾等产品,具有较强的腐蚀性,接触人体或物品后,即产生腐蚀作用,出现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爆炸,造成伤亡的货物。见国家标准GB190—85(18)。
上述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尺寸,按标准规定一般分为下列四种,见表1-4-1。1号适用于拴挂,2,3,4号适用于印刷或标志。
表1-4-1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尺寸
号别 | 尺寸 | |
长(mm) | 宽(mm) | |
1 | 50 | 50 |
2 | 100 | 100 |
3 | 150 | 150 |
4 | 250 | 250 |
特大或特小包装的货物标志大小,可不受此尺寸的限制。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图形应按规定的颜色印刷或标打。用于粘贴的标志可单面印刷;用于拴挂的标志应双面印刷。印刷标志用纸,应采用厚度适当,有韧性的纸张。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使用时,对粘贴或拴挂的标志,箱状包装应位于包装两端或两侧的明显处;袋状、捆扎包装应位于包装明显的一面;桶形包装应位于桶盖或桶身;集装箱应粘贴四面。标志的粘贴应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对钉附的标志,应用有标志的金属板或木板,钉在包装的两端或两侧的明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