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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物运输基本知识

时间:2023-08-08 09:56:42 秀雯 货代员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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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物运输基本知识

  公路运输是现代运输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构成陆上运输的两个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它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那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货物运输基本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公路货物运输基本知识

  一、公路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公路运输是一种机动灵活、简捷方便的运输方式,在短途货物集散运转上,它比铁路、航空运输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尤其在实现“门到门”的运输中,其重要性更为显著。尽管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各有特点和优势,但或多或少都要依赖公路运输来完成最终两端的运输任务。例如铁路车站、水运港口码头和航空机场的货物集疏运输都离不开公路运输。

  但公路运输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载重量小,不适宜装载重件、大件货物、不适宜走长途运输;车辆运行中震动较大,易造成货损货差事故,同时,运输成本费用较水运和铁路为高。

  二、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运输的组织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别。

  (一)公共运输业(commoncarrier)

  这种企业专业经营汽车货物运输业务并以整个社会为服务对象,其经营方式有:

  1.定期定线。不论货载多少,在固定路线上按时间表行驶。

  2.线不定期。在固定路线上视货载情况,派车行驶。

  3.定区不定期。在固定的区域内根据货载需要,派车行驶。

  (二)契约运输业(contractcarrier)

  按照承托双方签订的运输契约运送货物。与之签订契约的一般都是一些大的工矿企业,常年运量较大而又较稳定。契约期限一般都比较长,短的有半年、一年,长的可达数年。按契约规定,托运人保证提供一定的货运量,承运人保证提供所需的运力。

  (三)自用运输业(privateoperator)

  工厂、企业、机关自置汽车,专为运送自己的物资和产品,一般不对外营业。

  (四)汽车货运代理(freightforwarder)

  本身既不掌握货源也不掌握运输工具。他们以中间人身份一面向货主揽货,一面向运输公司托运,借此收取手续费用和佣金。有的汽车货运代理专门从事向货主揽取零星货载,加以归纳集中成为整车货物,然后自己以托运人名义向运输公司托运,赚取零担和整车货物运费之间的差额。

  三、公路运费

  公路运费均以“吨/里”为计算单位,一般有两种计算标准,一是按货物等级规定基本运费费率,一是以路面等级规定基本运价。凡是一条运输路线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等级公路时,则以实际行驶里程分别计算运价。特殊道路,如山岭、河床、原野地段,则由承托双方另议商定。

  公路运费费率分为整车(fcl)和零担(lcl)两种,后者一般比前者高30-50%,按我国公路运输部门规定,一次托运货物在二吨半以上的为整车运输,适用整车费率;不满两吨半的为零担运输,适用零担费率。凡一公斤重的货物,体积超过四立方分米的为轻泡货物(或尺码货物measurementcargo)。整车轻泡货物的运费按装载车辆核定吨位计算;零担轻泡货物,按其长、宽、高计算体积、每四立方分米折合一公斤,以公斤为计费单位。此外,尚有包车费率(lumpsumrate),即按车辆使用时间(小时或天)计算。

  四、责任范围

  (一)承运人责任

  公路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是从接受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在此期限内,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负赔偿责任。但不是由于承运人的责任所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承运人不予负责。根据我国公路运输规定,由于下列原因而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货物本身性质的变化以及货物在运送途中的自然消耗。

  2.包装完好无损,而内部短损变质者。

  3.违反国家法令或规定,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者。

  4.收货人逾期提取或拒不提取货物而造成霉烂变质者。

  5.有随车押运人员负责途中保管照料者。

  对货物赔偿价格,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如货物部分损坏,按损坏货物所减低的金额或按修理费用赔偿。

  要求赔偿有效期限,从货物开票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从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责任方应在二个月内作出处理。

  (二)托运人责任

  公路运输托运人应负的责任基本与铁路、海上运输相同,主要包括:按时提供规定数量的货载;提供准确的货物详细说明;货物唛头标志清楚;包装完整,适于运输;按规定支付运费。一般均规定有:如因托运人的责任所造成的车辆滞留、空载,托运人须负延滞费和空载费等损失。

  五、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和协定

  为了统一公路运输所使用的单证和承运人的责任起见,联合国所属欧洲经济委员会负责草拟了《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简称cmr,并在1956年5月19日在日内瓦欧洲17个国家参加的会议上一致通过签订。该《公约》共有十二章五十一条,就适用范围,承运人责任、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索赔和诉讼以及连续承运人履行合同等等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此外,为了有利于开展集装箱联合运输,使集装箱能原封不动地通过经由国,联合国所属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之间于1956年缔结了关于集装箱的关税协定。

  参加该协定的签字国,有欧洲21个国家和欧洲以外的7个国家。协定的宗旨是相互间允许集装箱免税过境,在这个协定的基础上,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倡议,还缔结了《国际公路车辆运输规定》(transport international routier简称tir),根据规则规定,对集装箱的公路运输承运人,如持有tir手册,允许由发运地到达目的地,在海关签封下,中途可不受检查、不支付关税、也可不提供押金。这种tir手册是由有关国家政府批准的运输团体发行,这些团体大都是参加国际公路联合会的成员,它们必须保证监督其所属运输企业遵守海关法规和其它规则。协定的正式名称是“根据tir手册进行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关税协定。”

  货物运输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配备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危货运输事故,大多数都是由人为因素造成,因为车辆方向盘是掌握在人的手里,人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因此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才能上岗作业。危险货物驾驶员和其他车辆驾驶员还不太一样,除了掌握一定的驾驶技能外,还要学习掌握一定的化工知识,熟悉承载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特性、注意事项,如货物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成为半个“行家”。出车时要带齐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体检验合格证等证件,以备检查。

  二、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性能合格

  车辆是运输危险货物的载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好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要特别注意检查容器的安全性能,逐个部位检查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温度表、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杜绝跑、冒、滴、漏,故障未处置好不得承运。要保持驾驶室干净,不得有发火用具,危险品标志灯、标志牌要完好。

  三、装载货物要注意细节

  装载货物要到现场负责监督,详细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要按照堆码整齐、靠紧妥帖、平整牢固、均匀平衡、易于点数的基本要求进行。各种危险化学品不能混装,做到一车一货。如果一定要混装,也要参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配装表中进行。

  四、精心驾驶,平稳行车

  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礼让三先”,在恰当的情况下,主动避让各种车辆,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使车辆保持平稳、中速行驶。驾驶中要尽量少用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确保行车安全。

  五、行车途中勤检查

  危险品运输的事故隐患主要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途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因此,行车途中要勤于检查。当行驶两小时后要查看一下桶盖上有无溢出,用专用扳手拧紧,如密封圈失效应更换;铁桶之间的充填物有无跌落,车箱底部四周有无泄漏液体,如有应查出漏点,将漏点朝上;捆绑的绳索是否松动等。在高温季节时,液体会膨胀,更换密封圈时要注意慢慢开,等放走气体后再完全打开,以避免开盖过急液体喷出伤人。

  六、选择行驶路线得当,行车时间恰当

  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不能为了路近而走复杂的路段。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非通过不可时,要再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无泄漏再过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吃饭、休息。提倡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避让车辆、人员高峰期。万一发生泄漏,个人力量无法挽回时,要迅速将车开往空旷地带,远离人群、水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

  七、小心卸货,防止污染

  危险物品大多具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气态产品容易污染空气、土地和水源。卸货时尤其要注意,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都会有一定破损,在没有专用站台的地方卸货时要铺跳板或木杠,用绳拉住桶缓缓落地,或用废轮胎垫地,以起到缓冲作用。并要告知货主,对危险品不要急于使用,要搁置一段时间,等各种性能平稳后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发现车箱里有泄漏的痕迹,不要急于清洗,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

  八、应急处理准备充分

  要检查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数量及有效性。要随车携带不发火的工具、专业堵漏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钉子鞋和化纤服装。押运员要携带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交通事故、治安、消防、救护、环保等报警电话。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