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3月25日至26日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月1日至8日进行,考试安排在2017年3月25日至26日进行。具体如下:
报考对象
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17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科目设置及时间安排
本次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7科,各科考试内容及形式将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3月25日 |
8∶30—10∶00 |
思想政治 |
10∶50—12∶20 |
历 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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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
地 理 |
|
16∶50—17∶50 |
通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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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
8∶30—10∶00 |
物 理 |
10∶50—12∶20 |
化 学 |
|
14∶30—16∶00 |
生 物 |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
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8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办法
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借读生在其借读学校报名。
2017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首次报名的考生,凭县级考试机构发放的考籍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sneac.com),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和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凭本人考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
报名要求
1. 各县级考试机构在报名开始前,须向首次报名的考生编排、打印、发放考籍号和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其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考籍号前两位为17。各中学要提前准备好网上报名的设备,确保考生能够按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2.学籍发生变动且已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考试机构”)应于报名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输入本市(区)转出考生的相关信息。同时,在正式报名开始前两天下载本市(区)转入考生相关信息交县级考试机构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应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免考证明表》(学考表10),交由中学在报名前逐级报送县、市级考试机构,由市级考试机构统一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考籍处处理。
4.11月2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认考生报考信息,并采集首次报名考生的数码照片。报考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
考场编排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有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考点设在乡(镇)的,市级考试机构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考试质量。
各地应尽可能使用标准化考点,或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考场的学校,没有建立电子监控考场的,必须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并认真检测屏蔽质量,确保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均在屏蔽范围内。各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后,应报市级考试机构备案。
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11月3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确定考点,编排考场。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县级考试机构在安排考点时,原则上不要让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编排考场时,要切实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号不得连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
(二)2017年3月1日前,各市级考试机构上报《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3)和《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4)。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
(三)2017年3月15日前,县级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市(区)、县(区)、考点各一份。
(四)2017年3月20日前,县级考试机构打印下发《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知单》。对首次报考或者新转入的考生,还要打印下发《准考证》。同时,打印《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考生照片信息表》,随试卷下发给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印制,随试卷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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