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具备环境设计师职业素养,并富于创新精神的国际化高级专门人才及专业领导者。本专业毕业生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工作,也可从事环境设计领域的理论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
一、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掌握一定的人文科学知识,有竞争意识与开拓精神,具备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并具有健康的体魄、文明的行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2、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备现代审美能力和良好的设计素质与创新能力,较好地掌握现代设计的程序方法,了解本专业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态,具有评价吸收和利用国内外最新信息和新技术的能力。
3、具有环境设计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的发展趋势。能系统掌握设计、施工及操作方向的知识,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能将各专业方向的理论知识用之于实践。达到初级设计师水平和能从事艺术设计教学及相关工作。
4、选择建筑室内课程模块的毕业生,应掌握建筑室内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建筑设计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中外建筑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过程,并能快速完成建筑室内方案设计,掌握应对特殊环境和特殊条件的建筑室内设计理论和方法。掌握建筑特种构造的原理和设计方法,了解建筑室内评论的理论和方法,了解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和方法。具备正确的室内建筑师的职业特点和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建设项目策划、参与组织可行性研究的能力。理解和掌握环境,包括城市环境和自然环境、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室内环境和室外环境,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有能力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和设计条件,合理进行设计并能快速完成。根据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用多种恰当的方式表达设计意图。具备用语言和文字充分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模型制作能力。
5、选择景观设计与规划课程模块的毕业生, 能胜任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国土与区域景观规划、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场地规划与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游憩与旅游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设计创意、策划、制作、设计施工及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素质能力。能将制图、美术、中外园林史、近现代景观史、景观生态学、景观植物、景观学概论、建筑设计概论、城市规划概论、景观设计初步、景观资源学、景观规划设计、景观工程与技术、种植设计等方面的知识用之于实践,并能单独完成所选方向的整套设计方案的制订修改及实施工作并能协助他人完成非专业方向的工作和任务。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模型制作能力。
二、主干学科
艺术学、设计学、建筑学
三、核心课程
建筑设计史、中外园林史、工艺美术史、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房屋建筑学、建筑设计方法学、建筑制图、室内空间设计、人机工程学、室内装饰材料、室内照明设计、规划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原理、园林植物与配置设计等。
四、学制与学位
修业年限:以四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修业时间4-6 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五、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本专业须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课程 184学分,其中必修理论课 99 学分,选修理论课 43 分,实践教学38 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实践模块4学分方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