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道路的要求
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是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它联结城市的各个子区,承担着大量的客运和货运交通。城市快速路,主要作用是为机动车提供"过境交通"服务。它们的典型特征是横断面较宽,且将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严格的分离。在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上,努力提高机动车通行能力,首先确保机动车通行能力,尽力避免非机动车,行人对机动车交通的交通干扰。
城市快速路的特点为:
1.设计标准是城市道路中最高的,路幅宽度在40-60米;
2.车道数较多,通行能力大;
3.计算行车速度远高于其他城市道路,一般为80km/h;
4.横断面形式一般较为复杂,中央分隔,主辅路分隔,机动车,非机动车行车道分隔设施完备,有些将主通道设计成高架形式;
5.道路附属设施齐全,对道路排水,照明,监控设施的要求高;
6.交通干扰小,一般采用全封闭的形式,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
城市快速路在我国主要存在于大城市中,如北京的二环,三环,四环,上海的延安高架路等。
(一)主干道
主干道是设计规格,行车速度低于城市快速路的城市干道。它是城市道路系统的主骨架,连接城市的各个分去,并与城市的快速干道相交或相接。它的主要特点是:
路幅宽度在30-60米
计算行车速度为30-60km/h;
道路上公交,无轨电车线路密集,公交站点,停车场繁多。
沿线平面交叉口多,一般采用信号灯控制。
这类道路在各城市都有,一般城市都有东西方向和南北方向的几条主干道。如北京东西方向的长安街,平安大街,两广大街等。
(二)次干道
是城市中辅助型的干道。路幅宽度一般为20-30米,计算行车速度为30-40km/h。次干道贯穿于主干道之间,共同形成城市主要道路网。
(三)支路
居住小区或工业小区外围,是居民日常活动出入交通的通道,其路幅宽度为12-16m,混行车道宽度为6-6。5米。支路通常为双向两条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外侧为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无物理分离设施。有些支路不能明确地规定出机动车道的通行空间,而是实行机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两侧行驶的交通管理模式。因而,支路多为'一块板式'道路,并经常呈现混合交通局面。
在城市道路的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明确各类道路的基本特征,对于正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非常重要,尤其在交叉口处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看相交道路的'等级,分清哪个是主路,哪个是次要道路,发生碰撞行人的事故要看行人在什么等级的道路上行走等。这主要应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路权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事故处理中机动车超速限制方面,有些道路上设立了限速标志,处理交通事故时按照限制的车速确定。而有些道路上没有明确的限速标志,在认定速度限制方面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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