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市中级环保工程师申报须知
2017年温州市中级环保工程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3日-14日,理论考试时间暂定8月份,评审时间暂定9月份。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中级环保工程师申报的条件和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任职资格评审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75号文件),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17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7〕1号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申报必备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2.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3. 取得中级专业资格,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动满1年以上者,可以兼评、转评。
4.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核物理、核工程与核技术、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等理工类专业。
(二)继续教育
1、达到周期内要求的学时数;
2、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信息管理系统(http://220.191.204.190:81/EnterprisePortal/PerQuery/PerLogon.aspx)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并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三)著作、论文
1. 从事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与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 从事环境保护监测与分析工作、环境保护工程与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具备下列2项条件中的1项:
(1)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1篇(第1作者)以上的本专业论文。
(2)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四)年度考核
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五)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全面实行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交《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事业单位核定岗位如无空缺,不予申报。
(六)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学历破格或资历破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
1.获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称号者;或设区市级以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环保领域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2.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县(市、区)级以上重点工程或重点攻关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主管部门评审(或验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设区市(厅)级以上环保专业技术竞赛类奖项主要获奖者;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写者;或地方性法规、规章、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者。
4.县(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环保厅环保科技奖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5.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的期刊上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性学术会议上(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发表过2篇(至少1篇应为第1作者)以上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三、必备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
2.晋升(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5份;
3.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1份;
4.提供在申报截止日之前3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凭证原件1份(即由在温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打印缴交清单后加盖社保业务章),流动专技人员另须提供单位满1年劳动合同及由规定权限人事行政部门审定的《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复印件1份(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5.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1份;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7.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从事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经历1份;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0.论文著作发表的封面、目录、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1.业绩佐证材料的复印件1套;
12.最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表1套;
13.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份;
14.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4张。
四、补充资料(量化办法给予加分)
1.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装订成第二册。
评审最新通知请随时关注绿色温州www.wzepb.gov.cn职称工作栏目,并保持手机畅通。
申报时间:7月3日-7月14日
申报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710室
联系电话:8898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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