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现就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希望大家认真分析!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端正办学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目标任务:2017年我校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工作的任务是:坚持招生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除外);确保符合条件的在我校学区内务工就业随迁子女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义务教育任务圆满完成。
二、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学校按行政区域情况(含学区)制定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各校具体实施。
2、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合肥市蜀山区招生方案中特殊群体要求入学。
3、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分的学区就近入学。任何学校在招生时,不得以考试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必须为100%。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校园要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工作日程、咨询电话、监察电话等,通过多种形式向为社会公布,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计划与要求:
1、学区划分:
中心学校本部学区包括:小庙村、小庙社区、拐岗村西(部分)、马场村、硕大塘村、高岗村、五十墩村(部分)、余岗村(原长墩村部分)、河南村(部分)。
北分路回族小学学区包括:北分路村(含原北分路街道)、五十墩社区(部分)
雷麻小学学区包括:雷麻社区、姚家村、雷北村、郑岗村、河南村(部分)、余岗村(部分)、黄栗村。
明德小学学区包括:拐岗社区、小蜀山村、工业聚集区。
将军岭学校学区包括:将军社区、新民村、马岗村、袁中社区(部分)、段中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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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秋季计划招生320人。
3、要求:①凡户籍在我学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小学辍学生必须返校插班学习)。②学龄儿童入学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临时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③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房产在我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④ 任何学校无权招收学区外适龄儿童。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临时监护人)提出申请,报中心学校审核并报区教体局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⑥三类残儿(6-15周岁)视残、智障儿童应组织随班就读,各校不得拒收;听残儿童、智障儿童应组织到区聋人学校或其他特教机构学习。
4、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必须出具以下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临时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学区内的房产证明;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5、在我学区务工或经商的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在我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1年以上)在我学区经商或务工证明;②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我学区经商或务工1年以上(含1年);③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薄和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时间见合肥市蜀山区教体局招生办通知,于7月12日-16日及7月26日-28日携带上述材料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报名时间:7月1日、2日携带各种证件到中心校教导处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6日。
(若区教体局有另行通知以通知为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我校小学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现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 谷 云
副组长: 梁华富 杨春风
成员: 李本志 顾中权 胡奇 祁兵 刘健 陈继开 刘和平
高峰 段贤圣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各所属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顾全大局,服从协调,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依法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接受教育。
2、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各校园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招生。
3、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正、公平,杜绝不正之风,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严格禁止招收跨行政区借读的学生,严格控制跨学区借读行为,凡按政策已在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其它学校不得重复招收。
4、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不超过46 人,中心学校本部拟收5个班,共招收一年级新生230人,有条件的要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一律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5、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各校要以大局为重,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