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17年太仓基础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近日,《2017年太仓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017年太仓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2017年太仓市各类 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政策既延续了往年的基本做法,同时又有新的变化。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太仓基础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一、各学段入学对象
幼儿园:小班为3周岁适龄幼儿(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小学: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初中:适龄小学毕业生。
二、各学段招生日程
1.幼儿园、义务段学校
本市户籍学生验证报名: 7月1日~7月2日
非太仓户籍学生验证报名:
幼儿园: 7月3日~7月4日
义务段学校: 7月3日~7月5日
2.各类 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6月17日~6月19日
(2)考生志愿填报:6月25日~6月27日
(3)中考成绩公布:6月30日上午10:00
(4)各类 中等学校录取:7月上旬开始
三、2017年太仓市城区学校施教区划分
城区幼儿园施教区划分:
(一)实验幼教中心
1.实验幼儿园:人民路以东,新城北河以南,半泾河向北延伸段以西,郑和路以北。
2.娄东幼儿园:人民路以东,郑和路以南,东仓路以西,县府街以北。
3.华盛幼儿园:
(1)盐铁塘以东,苏昆太高速路以南(含苏昆太北面原明星村常住居民),新城北河以北,娄江路以西;
(2)204国道以东,北京西路以南,盐铁塘以西,苏州路(339省道)以北。
(二)艺术幼教中心
4.县府街幼儿园 :
人民路以东,县府街以南,太平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5.艺术幼儿园:
(1)东仓路以东,郑和路以南,半泾河以西,县府东路以北;
(2)东城河以东,县府东路以南,半泾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3)太平路以东,上海路以南,半泾河以西,新浏河以北。
6.南园幼儿园:
(1)南门街(包括延伸段)以东,上海路以南,太平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太平路以东,县府东路以南,东城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三)城厢幼教中心
7.梅园幼儿园:204国道以东,上海西路以南,南门街(包括延伸段)以西,新浏河以北。
8.弇山幼儿园:204国道以东,原一级公路向西延伸接苏州路以南,人民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9.伟阳幼儿园:204国道以西,新浏河以北。
10.新毛幼儿园:原新毛幼儿园施教区。
(四)新区幼教中心
11.娄江幼儿园:
(1)半泾河以东,新城北河(东接天津路)以南,四通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上海路以南,高速路以西,四通路以东,新浏河以北。
12.香花幼儿园(含恒通佳苑幼儿园):原香花幼儿园施教区。
13.陆渡幼儿园:原陆渡幼儿园施教区。
(五)科教新城幼教中心
14.科教新城南郊幼儿园:盐铁塘以东,新浏河以南。
15.科教新城利民幼儿园 :盐铁塘以西,新浏河以南。
城区小学施教区划分:
1.实验小学:
(1)人民路以东,郑和路以南,太平路以西,致和塘以北;
(2)太平路以东,郑和路以南,东城河以西,县府东路以北。
2.经贸小学:
(1)204国道以东,上海路以南,太平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太平路以东,县府东路以南,东城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3)人民路以东,致和塘以南,太平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3.朱棣文小学:
(1)太平路以东,上海路以南,半泾河以西,新浏河以北;
(2)东城河以东,郑和路以南,半泾河以西,上海路以北。
4.新区二小:原新区二小施教区。
5.新区三小:
(1)半泾河以东,天津路以南(原外环一级公路),四通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2)高速路以西,上海路以南,四通路以东,新浏河以北。
6.新区四小:
(1)盐铁塘以东,苏昆太高速路以南(含苏昆太北面原明星村常住居民),新城北河以北,娄江路以西;
(2)204国道以东,北京西路以南,盐铁塘以西,苏州路(339省道)以北。
7.陆渡小学:原陆渡小学施教区范围。
8.城厢一小:204国道以东,郑和路以南,人民路以西,上海路以北。
9.弇山小学:
(1)204国道以东,苏州路(339省道)以南,盐铁塘以西,郑和路以北;
(2)盐铁塘以东,新城北河以南,半泾河以西,郑和路以北。
10.城厢四小:204国道以西,新浏河以北。
11.金仓湖小学:原新毛小学施教区。
12.科教新城南郊小学:
(1)204国道以东,良辅路以北,盐铁塘以西,新浏河以南;
(2)204国道以西,新浏河以南。
13.科教新城实验小学:204国道以东,良辅路以南,盐铁塘以东,新浏河以南。
城区初中施教区划分:
1.市二中:
人民路(延伸段)以西,新浏河以北(含属城厢镇的新毛拆迁户)。
2.市一中:
(1)人民路以东,天津路(原外环一级公路)以南,东城河(向北延伸段)以西,朝阳路以北;
(2)人民路以东,朝阳路以南,东仓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3.实验中学:
(1)东城河(向北延伸段)以东,天津路以南,娄江路以西,朝阳路以北;
(2)东仓路以东,朝阳路以南,娄江路以西,新浏河以北。
4.新区中学:
(1)原板桥中学施教区;
(2)娄江路以东,新浏河以北;
(3)天津路(原外环一级公路)以北,属新区的社区、村(含安置在新区的娄东、新毛、岳王拆迁户)。
5.陆渡中学: 原陆渡中学施教区。
6.科教新城良辅中学:原南郊中学施教区。
四、本市户籍学生报名和入学方法
幼儿园:
具有本市常住 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 簿原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原件,在规定时间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验证报名手续,验证通过即发放入园通知书,并办理入园交费手续。
小学:
具有本市常住 的适龄儿童,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 簿、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发展汇报单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小学登记验证。
初中:
具有本市常住 的适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 簿、小学毕业证书、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初中登记验证。
五、非太仓户籍学生报名和入学方法
非太仓户籍学生申请就读本市公办学校,需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其在本区域的入学申请资格。
需要提供的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原籍 簿原件(含有子女的身份证号码)。(2)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满1 年或1 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居(租)住证明,包括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卡)原件、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4)父母一方连续1 年以上(含1年)且缴费至今的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从事1 年或1 年以上的就业证明。(5)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6)接受过前一学段教育的证明材料(幼儿素质发展汇报单、小学毕业证书等)。
具体方法:
(1)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和合法固定住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可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视学位空余情况有序招生。(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住所(提供租住合同等材料)。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可以到各乡镇中、小学和城区公办定点吸纳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城区公办定点吸纳学校为:新区二小、城厢四小、南郊小学、陆渡小学、新区中学、良辅中学、陆渡中学、双凤中学。(3)各乡镇中小学和定点吸纳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依据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序安排入学。如学位余额较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4)如入学申请数大于公办学校学额许可数,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前提下,各校可以按学生父母一方在太仓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否接受我市小学教育等情况有序做好吸纳工作。公办学校无法吸纳的学生进入民办学校就读。
六、各类 中等学校录取政策
1.录取原则与办法
各类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分数与志愿相结合的择优录取”原则。今年各类 中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
四星高中课改实验班和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专业)实行提前录取,其他各类学校分四个批依次进行录取。第一批录取为四星高中、现代职教“3+4”本科试点项目。第二批录取为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的对口单招班、五年制高职。第三批录取为五年制高职艺术类、其他学校的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七年制(3+2+2)技师班、省部属中专。第四批录取学校为市属中专、技工学校。
七、今年招生政策新变化
1.高中阶段继续实行四星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制度,推进招生录取改革工作。今年太仓市明德 中学晋升为省四星高中,太仓市明德 中学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50%,投放到各初中校,江苏省太仓 中学和江苏省沙溪 中学的指标生定向分配制度不变。
2. 在普通高中招生时,提前批次增加了三所四星高中的自主招生,其中江苏省太仓 中学招收两个课改实验班,江苏省沙溪 中学和太仓市明德 中学各招收一个课改实验班。在第一批次中第一阶段指标生的录取过程中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录取时,先划定各四星高中指标生 控制线,再按考生志愿及所在初中校指标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批次第二阶段三所四星高中统招生的录取时,考生可以填报一至三个志愿,采用“志愿优先、按分排序、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3.义务段入学政策有部分调整。明确了本市户籍的集体 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本市户籍的集体 适龄儿童由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在规范入学行为方面对班额做了明确规定:实行标准班额办学,杜绝大班额现象。
“三稳定”政策不断细化。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适龄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住所(提供租住合同等材料)。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可以到各乡镇中小学和城区公办定点吸纳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各校可以按学生父母一方连续1年以上(含1年)且缴费至今的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等情况有序做好吸纳工作
【太仓基础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相关文章:
2017自主招生政策解读与准备指导07-09
2017重庆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08-07
2017成都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10-11
2017最新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解读07-22
西宁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07-30
汇佳国际学校招生政策07-05
深圳2017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解读10-17
宁夏银川2016中考招生录取政策解读08-07
广东省2017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解读07-09
2017徐州泉山区幼升小招生政策解读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