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内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评分细则
教育是我们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教育的逻辑起点自然是人类社会的`产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区内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评分细则,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一、必备条件
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必须是普陀城区幼儿园大班毕业幼儿。
二、具体评分细则
(一)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已取得住宅房产,但房产证取得日期在2017年4月30日后至招生报名日期之间的,凭房产证得50分;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已购住宅期房的,凭购房合同及期房首付款票据得30分。此项最高分为50分。
(二)入学对象父母在普陀城区无住宅房产,但入学对象的祖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已取得住宅房产,凭房产证得30分。
(三)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已购营业房的,凭产权证得20分。
(四)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开店开厂的,凭工商营业执照得20分。
(五)父母双方在普陀城区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凭劳动协议及劳动社保证明得20分。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凭劳动协议及劳动社保证明得10分。
(六)已在城区入园的(据学籍确认),得10分/年,最高不超过30分。
备注:入学对象父母劳动合同协议、社保等项目的时间自登记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