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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时间:2017-05-10 09:30:54 国际中小学 我要投稿

石景山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以下是关于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石景山区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

  工 作 内 容

  29日前

  各招生学校网上填报招生计划

  5月8日—5月31日

  家长登录小学入学管理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详细信息采集。

  5月17日—31日(工作日)

  网审通过的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各街道办事处办理五证的现场审核工作。

  5月17日

  超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的审核、认定、注册、信息采集。

  5月18、19日

  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注册。

  5月22日

  按京籍对待(《北京工作居住证除外》)的非京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注册。

  6月9日前

  具有跨区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完成跨区录取工作。

  6月17日、18日

  京籍(含京籍待遇)家长携户口本、房产证到户口或房产所在地服务片区小学进行资格认定。小学在入学服务系统中认定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资格。

  培智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录取。

  6月17日8:30-19日17:00

  京籍(含京籍待遇)家长在小学入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学区内志愿填报。

  6月22日8:30—23日17:00

  通过五证审核后的非京籍学生登录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区内志愿填报。

  6月24日前

  区义教办对京籍(含京籍待遇)分批按志愿进行计算机派位。

  6月28日前

  区义教办对非京籍进行学区内按志愿计算机派位。

  6月28日8:30—17:00

  通过五证审核但未被学区内学校录取的非京籍学生填报(全区内有剩余计划学校)志愿。

  7月1日前

  区义教办对通过五非京籍按志愿进行全区内计算机派位。

  7月10日起

  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13日前

  各小学向教委办学管理科报送入学招生工作总结。

  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4月29日前

  各招生学校网上填报招生计划

  5月5日前

  申请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小学对申请资格进行初审。

  学校初审合格后打印“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表”同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5月8日

  各小学持申请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毕业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统一到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5月8日—5月12日

  审核通过的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毕业生到住址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月12日前

  完成非京籍毕业生五证审核工作。

  小学将教育ID号和录取确认码下发给毕业生。

  5月13日、14日

  毕业生家长依据毕业生的特长携带教育ID号和录取确认码到有特长生计划初中学校进行初测。初测合格者,经毕业生、学校双向选择后由初中学校在初中入学服务平台中进行志愿填报,每个特长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学校。

  5月20日、21日

  全区进行特长生统测。

  5月24日

  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将统测结果录入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初中学校依据统测结果进行特长生预录取。

  5月25日

  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特长生录取审批、在区教委官方网址公布录取结果。

  5月24日

  外省市回京参加小升初入学学生携带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原毕业小学开具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证明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

  5月26日上午9:00—11:30

  各小学到区义教办办理本区跨学区学生审批(同学区内,不作调整)。

  6月8日前

  招收住宿生学校、民办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录取(毕业生需持教育ID号和录取确认码)。

  6月9日

  招收住宿生学校、民办校由区义教办进行录取审批。

  6月12日9:00-13日12:00

  参加对口直升的'京籍(含京籍待遇)毕业生进行网上确认。

  6月16日前

  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完成对口直升录取工作。

  6月19日9:00-20日12:00

  参加一般初中校、学区内多校对口的京籍(含京籍待遇)毕业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21日9:00-22日12:00

  非京籍毕业生网上填报志愿。

  7月5日

  参加一般初中校、学区内多校对口京籍(含京籍对待)、非京籍毕业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电脑派位。

  7月10日起

  各初中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11日

  各小学在学籍库中完成毕业处理。

  7月13日前

  各初中校向教委办学管理科报送招生工作总结。

  入学资格

  1.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石景山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学校划片或在学区范围内计算机派位(登记)入学。

  2.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入学和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办法进入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学生按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3.具有本市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持户口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监护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就近入学。

  4.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持有街道办事处开具《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在小学入学工作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进行统一资格审核、认定。

  5.凡属区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6.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7.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公办或民办中小学就读。

  入学办法及相关规定

  1. 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小学

  2017年全市继续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具有石景山区户籍或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拥有房产,应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录入信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我区进行信息采集的学龄儿童,将无法正常入学。参加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还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石景山区2017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持户口簿或石景山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到划定的公办小学审核登记信息。当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不足时,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解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服务范围内每个住房产权地址9年内协调解决购房人子女一户对口入学申请。

  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信息单独采集。

  石景山区教委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四个学区,对北京市户籍学生及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实施单校划片与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2017年将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随机进行录取。区教委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如遇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严重不足时,各小学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本校2017年入学招生录取顺序,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计划招生。

  小学登记入学不得进行入学考试、面试,不得收取报名费。

  2. 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对口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京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就近登记入学和多校对口学区内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升学方式,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入学。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回家庭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申请到外区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申请,各小学进行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出具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簿等有关证明)统一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再由家长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将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分配入学,本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因家庭住址在区内变动,可以在家庭新住址所在地学区内申请入学。申请跨学区入学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交到现就读小学,各小学进行初审后,统一到我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入学区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同学区内不受理跨片调整申请。

  3.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京就读

  (1)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

  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居住,2017年需在本市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非京籍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http://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录入信息,审核申请人在5月17日至31日自行上网查询网上联审结果,携带系统打印的《石景山区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审核单》、在京就业务工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在京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具体审核标准执行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石政发[2017]4号。审核通过后的非京籍适龄儿童信息方为有效信息。

  通过审核的学生家长还应在区教委规定时间登陆石景山区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志愿,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采用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公办、民办学校,不按期填报志愿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入学资格。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对其子女信息采集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视为“五证”审核信息无效。

  已获得本区入学就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还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有中断,将对其子女未来在本区升入初中产生影响。

  (2)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在本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升入初中,也可以选择回原籍升入初中。仍需在我区继续接受初中教育,由小学审核入学资格,符合审核标准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将通过计算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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