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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欢迎大家参考!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三、“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7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入学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纪违规现象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在政务公众号“上海教育”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一键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还和“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www.shanghai.gov.cn)实现信息联动。家长完成孩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升入初中关键信息核对后,可以凭“孩子证件号码”、“孩子姓名”以及“统一审批编码”(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报名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获取,如:001045513000000)登录“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四、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www.shrxbm.cn查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登录账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五、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5日前,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六、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且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7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七、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报名验证?
5月27日-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各区县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八、今年小学升入公办初中如何进行系统操作?
今年,我们会将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4月1日—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九、跨区县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该在哪个区参加考试?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十、如果想就读民办中小学,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17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的办法,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4月24日-26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报名步骤,同意民办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民办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民办小学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户籍地或居住地),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在填报志愿前,应事先关注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中关于面谈对象的提示。
民办初中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县,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适龄学生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3个志愿。在填报志愿前,应事先关注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中关于面谈对象的提示。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家长在5月5日前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近照,家长手机也可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送的报名成功、需上传指定规格学生照片的短信。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上传学生近照需点击“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左下角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输入学生的“证件号码”和民办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后,按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上传学生照片的格式要求为:蓝色背景、免冠近照、标准的一寸或两寸报名照,家长可到照相馆拍摄,也可用数码相机、高清手机拍摄学生照片。照片应符合学生真实面貌,不可使用照片修饰软件对照片进行面貌处理。
十一、民办中小学面谈是什么时间?如何进行面谈?
全市民办中小学统一的面谈时间为2017年5月6日-7日。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可凭民办学校发送面谈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通知,携带户籍证明、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或本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及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小学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参加民办初中面谈的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等。
民办中小学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由于民办学校的功能是满足市民多元教育需求,在不看“豪华简历”以及各类竞赛证书的前提下,各学校会依据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双向选择的环节,从道德行为、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侧重地选择学生。虽然选择重点不同,但看重的是学生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建议家长不要突击“应试”,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合适的学校,避免给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十二、民办中小学如何进行录取?
家长可凭孩子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民办学校录取通知。如被录取,民办学校也会向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发送录取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8日-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日-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4日-15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民办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后,该生即被民办学校所录取,不再被安排至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就读。
十三、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如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短信通知家长于5月27日—28日带儿童至指定报名验证点验证。在人户一致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并不影响进入对口小学就读;在人户分离的情况下,如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则由入学登记时选定的就读意愿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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