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图预算编制准确度的提高
(3)预制场设施:宜根据标段的长度、避免每一标段设一预制场,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增大投资;另一方面也可控制预制板的质量,一般考虑30亩临时用地,临时电力、电讯宜根据当地电网情况综合考虑,吊装设备、张拉台座及预制底座数量等。
由于认识不足及缺乏经验,在施工方案设计中对大型构造的临时工程考虑不足,成为概、预算不准的原因之一,有条件时,工程造价人员应多到工地参观学习、积累这方面的经验,为以后编制好公路工程概、预文件打良好的基础。
4、合理套用定额、编制准确的补充定额
合理套用定额是工程造价人员的主要工作之一,使用定额首先要读懂定额,定额有章节说明、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概预算人员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结构特点和施工组织计划等因素进行高速,另外还要注意定额单位。
现行《预算定额》是我们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预算定额》是1992年颁布的,代表当时合理的平均水平,但由于时代的发展,近年来,公路建设已大量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特别是高等级公路路基工程中的软土地基处理,《预算定额》已考虑了用各种方法改善地基性能的定额,预压处理、超压处理的施工过程要进行沉降观察这一特殊施工未考虑(观察中的材料费已以单价形式计入预算中),因它牵涉到多方面难以计算的因素,沉降板的埋设、测量等;沙土液化地基强夯处理和粉喷桩处理等。路面工程中出现的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SMA路面等。桥梁工程中出现的大跨、深水基础的新型结构桥梁,如钢管拱桥等。随着环保呼声的加剧,公路工程中已把环境保护作为不可缺少的项目。这就需要编制合理的补充定额。例如,连徐公路地处平原区,人口密集,公路沿线经过部队、学校、村庄等,公路通车后,噪声污染势必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此设计了环保声屏障,定额无相近的可以直接套用,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细致的研究设计图纸,并协同设计人员了解各细部的施工方法,再编制合理的补充预算定额。在编制补充定额时,应着重搜集有关方面的资料,下功夫学习,向专家请教。另一方面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拟定可行的施工工序,根据预算定额的编制方法和原则,编制出补充定额,在施工中对补充定额要跟踪调查,通过实践不断完善,使其成为比较成熟的乃至推广的定额。
5、公路工程第三部分费用
第二部分各项费用按《编办》要求计算。第三部分各项费用中,除土地、青苗、拆迁补偿安置补助费、供电贴费外,其它按《编办》或合同计算即可。土地、青苗补偿安置补助费,应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现行土地管理方面的文件执行。唯电力、电讯拆迁费用标准没有现成的标准可用,则应取得充足的数据,提出初步的补偿标准,并报请建设部门批准。如连徐线全长240km,沿线经过6个市(县),仅10KV高压电力线路就有若干处,经与各市(县)电力部门共同现场勘察,采用合理的拆迁方案,并委托电力部门编制补偿费用,由于电力部门提供的补偿费用标准相差较大,作为工程造价人员,在确定标准时,既要能使拆迁费用合理,又要顾及个别单位的利益,使国家免受损失,确定时宜采用纵横向比较的方法综合确定,即同一条线路各市(县)拆迁费用相比较,在电力部门了解建设一条同等级线路的公里造价。只有取得充足数据,才能作为建设单位批准之依据。
在我国电力资源较为紧张的前几年,电力部门还要收取供电贴费,供电贴费的计算《编办》中有明确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计委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供电贴费工程及取贴费的暂行规定执行,如华东电计字第135叼文规定供电贴费标准:500元/KVA,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施工图设计阶段,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往往不明确,施工机械配备预先不知,所以变压器容量的确定也就无依据。变压器容量的确定涉及到多方面难以确定的因素,笔者通过十年来的探索与调查研究,参考多种非正式的计算方法,综合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线路施工的实际采用情况,取得了一些经验。现以宁连线妇联河大桥(已竣工)为例,全长120m,3孔I字梁边孔空心板,现采用240KVA变压器,据该项目经理介绍,象这样一座采用180KVA变压器显得有点不足,一般500m左右的大桥,宜采用两座320KVA的变压器。现举一例,通过计算未确定变压器容量,宁通线夏仕港大桥7×25m预应力混凝土T梁总用电量553306度,工期3年,每年按0.4、0.3、0.3分配用电量,第一年最大用电量221322度
P交=1.10×K×K18×225×CosΦ(1-K2);
P交=1.1×221322×1.58×225×0.75×(1-0.15)=318KVA;
式中:K-年用电量;
K1=同时系数,一般取1.50;
K2=系数,一般取0.10~0.20.
取320KVA即可,其中用电量的分配按大桥施工组织不同时期工程用电确切计算取得。
另外,供电贴费计算是以单位工程用电量的大小而定的,用电量的大小与电价的确定亦有关。如全部采用社会电价,则计算变压器容量中的电量按实际情况计算。如电价按自发电供电,另按不同的比例进行确定,这样也得分两种情况,如果自发电只是为了弥补社会用电不足即临时停电时,按实计算,否则电量应按自发电所占百分数进行折减。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计价格[2000]744号文发《关于高速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待2001年底,国家批准的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基本完成后,停止征收供电贴费。故施工图预算中也应取消该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