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药品安全知识教育资料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那么家庭需要知道药品安全知识有哪些?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家中的药品应如何存放?
每个家庭都或多或少地会存放一些药品,但药品的保存应该有正确的方法,否则易霉变、过期,变质后造成浪费或误服而引起不良反应。在这儿给大家提个醒。
存放原则:绝大多数药品都很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这些变化的常见原因包括光线、湿气和热度等。因此药品保存的首要原则就是避光、避湿、避热。
保存方法:散装药粒需避光要用适当避光玻璃瓶或塑料瓶装置,最好内放干燥剂。
液体制剂室温保存:如一般止咳糖浆、抗过敏糖浆、解热镇痛药或止流鼻涕药剂,这些药水开瓶后,不需摆在冰箱内,只要在室温下保存即可。因为大部分液体制剂在过低的温度下,可能会降低成分的溶解度,以致糖浆中糖分析出结晶,导致浓度与原先不符。
悬浮剂保存分状态:如大部分抗生素类的糖浆,这些以粉末状盛装在容器的药品,在室温下保存期限瓶外有标示,一旦加水后就应该放置在冰箱的冷藏室中,但相应保存期会变短。
肛门栓剂防软化:多数需要放在冰箱冷藏室中,以免软化。
眼药水存放依标示:一般放在室温下即可。有特别提示的需放在冰箱中冷藏的,依标示处理。但要注意,若开封后1个月内未用完,应立即丢弃。
雾剂类药品喜温暖:应存放在室内较温暖的地方,以免在使用时发生喷药不畅、药物不匀的现象。
中药保存应得法:必须在低湿的环境下贮存,存放时最好能使用干燥的非铁器类密封罐,也可以用塑料袋将它层层包封以隔绝空气。若经常取药,可以将药品制成小包装,以免整体受潮;若长时间不用药,可将药品保存于冰箱。
2、家庭常用药品失效的特征?
药品容易受到光线、温度、湿度、微生物的影响与破坏。如药品存放不当,或存放过久,会使药品质量下降或变质无效,用这样的药品会造成不良后果。
一般来讲,药品是否变质要依靠理化的方法,或生物检验方法来检验判定。但是,除专业机构外,一般情况下很难做到。大量的、更重要的方法还是要从药品的外观性状来观察是否变质,通过人的五官判断药品有何变化。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就不能再用了。
注射剂:观察药液是否澄明,有无变色等。注射剂除个别特殊的品种允许有轻微浑浊外,一般都是澄明的液体。凡有明显浑浊、沉淀或结晶析出,经加热不能溶解者均不可使用。还有些中草药注射液在贮存中容易产生浑浊或沉淀,也不可使用。
片剂、胶囊剂:如发现药片有受潮粘连、松片膨大、变形、裂片以及糖衣片变色或严重斑点、变花发霉等不可使用。如发现酵母片发霉生虫,维生素C片氧化变色,阿斯匹林片遇潮后有醋酸的酸味,不可使用。有些中成药如舒筋活血片吸潮后变棕褐色,药片松散、粘连不宜使用。胶囊剂容易吸潮发粘,若内容物变质,则不可供药用。
散剂:结块发霉、变色粘连不可使用。
眼药水:打开后要在3—5天左右用完。如发现存放的眼药水有变色如絮状物,不可再用。
酊剂、浸膏剂、糖浆剂:如检查中发现有沉淀、发霉、变色等不可使用。如颠茄合剂贮存过久有沉淀析出,就不要再继续使用;如有些止咳糖浆有发酵、发霉状不可使用。
软膏剂:一般较稳定,但应检查其基质有无酸败,异臭,亦应检查有无油层析出或结晶析出。若有油层或结晶析出,经加工调匀后可使用,但若变色、异臭者则不能使用。
丸剂:变色、发干、霉变生虫、有异味不能使用。
3、怎样合理使用抗菌药?
保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要牢记三不三问要点,并且实践在生活当中,是可以让病菌无计可施地!
(1)不自行购买──抗生素是处方药物,不要自己当医师,有病一定要去看病!
(2)不主动要求──抗生素是用来对付细菌的,所以要在确定细菌感染时才有疗效,这就需要专业的评估。如果是感冒就医,有百分之九十的感冒都不是细菌感染,而且抗生素并不能加速复原,不必主动向医师要求开抗生素。
(3)不随便停药──抗生素治疗针对不同的细菌及目的,有一定的疗程,一旦需要使用抗生素来治疗,就要乖乖地按时服药,直到药物吃完为止,以维持药物在身体里的足够浓度,以免制造出抗药性细菌而让它伺机而起。
看病的时候,与医生多一点互动,学会三问。
(1)我生的病与细菌感染有没有关系?只有向医师询问,才能更了解自己的身体及疾病的成因。
(2)我需要吃抗生素吗?针对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治疗方法,像过敏与细菌感染所须的治疗措施,都不一样,只有细菌感染才须要使用抗生素治疗,有些疾病甚至不须要使用药物也会自己痊愈,所以应向医师询问自己的疾病是否是细菌感染,是不是真的.非吃抗生素才能痊愈。
(3)我应该如何吃抗生素?一旦确定诊断,经医师判断须使用抗生素治疗,也应询问医师正确的用药方式,包括多久吃一次、该吃多久。如果症状改善,是否可以自行停止服药,以及这次领的药吃完后,是否还须返诊,这些问题都该在门诊时问清医师,并在领药时询问药师哪一种是抗生素,服药时需注意些什么,才能药到病除。
只要能做到这三不三问,就可以比较有效的防止滥用抗菌药物。
4、使用抗生素的5个误区
误区1:抗生素=消炎药
多数人误以为抗生素可以治疗一切炎症。实际上抗生素仅适用于由于细菌引起的炎症,而对由病毒引起的炎症无效。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局部软组织的淤血、红肿、疼痛、过敏反应引起的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以及病毒引起的炎症等,都不宜使用抗生素来进行治疗。
误区2:抗生素可预防感染
抗生素是用来杀灭引起炎症的微生物的,没有预防感染的作用。相反、长期使用抗生素会引起细菌耐药。
误区3:感冒就用抗生素
病毒或者细菌都可以引起感冒。其实,很多感冒都属于病毒性感冒。严格意义上讲,对病毒性感冒并没有什么有效的药物,只是对症治疗,而不需要抗生素。
误区4:发烧就用抗生素
对病毒性感冒、麻疹、腮腺炎、伤风、流感等患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有害无益。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者多为病毒引起,抗生素无效。
误区5:一旦有效就停药
抗生素的使用有一个周期。用药时间不足的话,有可能根本见不到效果;即便见了效,也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服够必须的周期。如果有了一点效果就停药的话,不但治不好病,即使已经好转的病情也可能因为残余细菌作怪而反弹。
5、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在现实生活中,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相当高的,特别是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时情况更为严重,甚至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但是,只要合理用药,就能避免或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症状,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品,并向医生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慎重服用该种药品。如果不良反应十分严重,应避免再服用同样的药物。如果不良反应已发生且非常严重,应该去医院就诊治疗,及时使用有助于药物从体内排出,保护有关脏器功能的其他药品。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可以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6、中药泡茶常服有害
近年来,中草药当茶饮也成为一种时尚,但是药学专家提醒人们,有些干花、中草药当茶饮用对身体并无大碍,但有些却不宜饮用。如决明子虽然有降血脂的作用,但同时可引起腹泻,长期饮用对身体不利。甘草长期服用会引起血压升高。干花泡茶,也不是绝对安全,如饮用野菊花茶后,少数人出现胃部不适、胃纳欠佳、肠鸣、便溏等消化道反应,脾胃虚寒者、孕妇不宜。正在服用西药的患者饮用中草药茶更应注意,因为不适当地与西药联用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7、服药忌口并不多余
不是只有中药才讲究饮食禁忌,西药也是一样。服药期间不合理的饮食会降低药效,严重的还可能危及生命。
降血压药、抗心绞痛药:忌喝西柚汁、忌吃含盐高的食品。
抗抑郁药、痢特灵、抗结核药、抗肿瘤药:忌吃奶酪、香蕉、油梨、豆浆、啤酒等含酪胺较多的食物。
苦味健胃药、助消化药、中药:忌吃糖或甜食。
钙补冲剂:忌食含草酸丰富的菠菜、茶、杏仁等。
铁补充剂:忌食过多动、植物油脂。
8、如何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
一般情况,药品既有通用名称,也有商品名称。
通用名称,是由世界卫生组织编定的在全球范围通用和在药品标准中列入的名称,如阿司匹林、头孢曲松钠。按照规定,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都应标识通用名,一般来说,通用名应该最为醒目,选购药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弄清药品的通用名。
商品名称,是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市场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往往给自己生产的药品注册商品名,以示区别。如“严迪”是罗红霉素分散片的商品名,“巴米尔”是阿司匹林的商品名。因此,同样一种药品,由于生产企业、注册商标和剂型规格的不同,可能有多种商品名。
9、如何正确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用作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
首先,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H(Z、S、F等)*****号”,而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食健字****号”。其次,药品和保健食品说明书的内容不同,药品的说明书中应规定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而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上注明了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保质期等内容。由于药品和保健食品的生产及配方组成不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也不同,药品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而保健品是食品,只具有保健功能,没有治疗功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得宣传疗效,必须在包装上明显处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现在有个别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了扩大销售,搞虚假宣传,人为地夸大保健品的功能,这就误导了部分患者,给消费者带来伤害。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或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先看准“批准文号”,有病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正常治疗、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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