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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分工的全面发展分析

时间:2024-09-18 03:38:21 个人发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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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分工的全面发展分析

  “哲学家们在不再屈从于分工的个人身上看到了他们名之为‘人’的那种理想,他们把我们所阐述的整个发展过程看作是‘人’的发展过程,从而把‘人’强加于迄今每一历史阶段中所存在的个人,并把他描述成历史的动力。这样,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实质上这是因为,他们总是把后来阶段的普通个人强加于先前阶段的个人并且以后来的意识强加于先前的个人。”与这些“哲学家们”考察历史的方式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一开始就从“现实的个人”、“有生命的个人”出发,考察分工在人类历史发展演进的线索,勘定分工对“个人”成长、对“个人”全面发展的内在影响,并以此探究“个人”走向自由与解放的现实道路。

  吉登斯强调,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类最初是完全共产性的动物,个体化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而出现的历史产物。”“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在这里,“有生命的个人”仅是作为被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脐带束缚在一起的“有生命的个体”而存在,“这个时代的人们,虽然使人感到值得赞叹,他们彼此并没有形成差别”,“人类差不多完全受着同他异己地对立着的、不可理解的外部大自然的支配”,“部落始终是人们的界限,无论对别一部落的人来说或者对他们自己来说都是如此:部落、氏族及其制度,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都是自然所赋予的最高权力,个人在感情、思想和行动上始终是无条件服从的。”此时,在原始的氏族和部落中,“社会由一套团体成员共同怀有的牢固的情感和信仰所支配,个人之间并不存在多大的差异性,每个人都是整体的缩影”,因此,现代意义的具有独立意识和社会差异性的“个人”并不存在。

  这些生活在原始氏族和部落中的有“生命的个体”,为了满足自身肉体组织的需要,必然要开展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必然要与自然界产生物质关联。 “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这些“有生命的个体”置身于先在的自然形成的群落中共同开展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内蕴了彼此间的相互分工。此时的分工。只是自然形成的基于人的性别、天赋、需要、偶然性等等的“自然分工”。这种“自然分工”,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原始人的生产与生活,或者说,就是他们的生产与生活的一种现实的外在表现形式。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需要的增长以及作为二者基础的人口的增多,分工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生产力也发展起来。与日益复杂的分工和不断扩大的生产力相携出场的,是能够生产出除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以外的剩余产品的能力。剩余产品的出现,一方面使物质财富的私人占有成为可能,另一方面扩大了对劳动力的需要,使强制奴役他人劳动成为必要,这酝酿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对立的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正是在这种分裂中,在对私人财富的占有和对他人劳动奴役的“渴望”中,逐步孕育出具有独立意识和社会差异性的“个人”。与此同时,剩余产品的出现,也反过来使交换、使跨跃部落和氏族边界的以纯粹“个人”为主体的交换成为必需,这种交换本身则又进一步造成了人类个体化的发展,不断催生“个人”的成长。

  分工的发展最终瓦解了原始氏族部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如涂尔干所言,在这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原有的“机械团结”逐步被新形成的“有机团结”所替代。在这里,“有机团结”并不是单纯来自对共同信仰和情感的接受,而是基于分工上的功能性相互依赖。换句话说,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分工成为联结这些脱胎于原始氏族和部落的“分散的个人”的纽带。“在有机团结作为社会凝聚根基的地方,集体意识‘完全覆盖’了个人的意识,因此意味着个人之间的同一性。相比之下,有机团结以个人之间在信仰和行动上的差异性而非同一性为前提。因此,有机团结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扩大与个人主义的意识是齐头并进的。”与这一转变相伴随,分工自身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分工,成为了真正具有社会意义的“社会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这种“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

  “分工包含着所有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因而产生了私有制,产生了不同人群基于物质利益的劈分。此时,分工与私有制已经成为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这种分工一经形成。便体现着不同利益集团(阶级)的对立,产生着人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这一矛盾,使通过国家这种代表虚幻的“普遍”利益来进行实际的干涉和约束成为必要。于是,国家作为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虚幻的共同体”出现了。

  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和日趋专业化,不断塑造和推进着“个人”的发展。但却是塑造和推进着分散在不同民族、种族、地域、国家和职业群体中的“阶级的个人”、“有局限的个人”、“屈从于分工的个人”的发展。 “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分工的发展,催生和促进了“个人”的成长,但是,也带来了“个人”的“异化”,带来了“个人”对分工的屈从和分工对“个人,,内在全面发展可能性的割裂与局限。因此,扬弃分工,扬弃分工所带来的“异化”,就成为“个人”全面发展, “个人”作为“真正的个人”而存在的必然选择。

  分工的不断发展和细化,推动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促使人类社会在整体上更加丰富多彩,与此同时,分工也制造了“个人”的实践活动及其发展领域的专门化和相对固定化。这一切,在资本主义社会

  达到了顶点,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随着分工的高度专业化、以及货币经济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个体化过程也达到了其顶点。”在这一过程中,“个人”是在分工给定的范围内追求专业化的发展,还是超出分工给定的范围去谋求全面发展,哪一种选择将更符合人性的需要,更有利于“个人”独立人格的塑造,对此,不同的学者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回答。

  “做一个人,实际上就是做一个行为自主的人。人要想获得这种状态,就必须拥有真正属于他,甚至只属于他自己的东西,由此,他可以成为个人,而不只是对种族和群体的原始类型的单纯的体现。”“为什么说范围广而且比较分散的活动,要比范围较小而且比较集中的活动更加占有优势呢?为什么说比较平庸却很全面的人,要比过一种专门而又紧凑的生活的人更加令人尊重呢?尤其是在我们通过与人合作,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使自己变得更加完善的时候。”涂尔干如是说。但是,与此不同,也与基于抽象思辨或基于经验心理而为人的全面发展辩护的其他学者不同,在马克思那里,正如肖恩・赛耶斯所言,人的全面发展事实上具有“本体论”的意蕴。“在马克思看来,人类与由一种特殊的本能驱使的、只是拥有受到限制的能力和为特殊的目的而从事受到限制的特定活动的动物不同,他们是普遍的存在,被赋予了普遍的才能和影响力。而为了完全发挥人类的潜力,我们必须从方方面面训练这些才能和影响力。”作为“个人”,作为“现实的个人”,“我们不仅是具有需要和本能的动物。我们更是有自我意识和理性的人。与其他生物不同,我们是根据理性、道德和美的普遍原则来行事。我们能超越纯粹的本能并行使自由和选择的权利。”由此,如何在分工特别是资本主义分工发展所形塑的“现实的个人”的基础上,扬弃分工对“个人”全面发展的束缚和限制,真正“恢复”“个人”与生俱来的完整的“自由个性”,则构成马克思和恩格斯此时思考关注的焦点。以此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地批判了分工特别是资本主义分工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局限和片面化、对人的发展的“异化”。但是,在这里,他们的批判不是采取思辨的“哲学家们”无力的“呓语式”的批判,而是要通过对分工具有深厚历史感的分析,去寻找分工自身发展和自我扬弃的可能性,去发现分工在人类历史展开中所内蕴的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条件。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分工的发展,虽然将“个人”局限在一定的特定活动范围内,造成了“个人”的片面发展,但是,这也增强了“个人”在某一领域的“专注”,“片面”地提升了每个人的劳动生产能力。并在整体上增加了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专门化的分工将“个人”强制分配到不同的活动领域并使其从事不同的实践活动,固然造成了“个人”生活的割裂,却也使人类整体生活从结构到内容更加丰富和复杂,客观地增加了社会整体的协作能力,自发地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彼此联系和相互需要,为“个人”重新联合创造了可能;分工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为“个人”的重新联合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和技术条件。分工的不断扩大,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消除了“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使“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难以死灰复燃,在客观上消除了人对人的依附和人对物的依附的可能性,缩减了人为生存而必须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扩大了人的自由闲暇,增加了人从事自由创造的活动空间。分工的进一步专业化,特别是在物质生产领域的进一步专门化,一方面增强了人在不同生产部门的流动性,使人不可能在终身局限于某一特定的活动领域,从而使人“被迫”掌握了更多的生产技能:另一方面,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和专业化,也使大机器的发明和应用成为可能,在机器大工业的背景下,“当一切专门发展一旦停止,个人对普遍性的要求以及全面发展的趋势就开始显露出来”,人的全面发展就将获得更多现实的保障。

  分工的进一步拓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使“个人”与“个人”的普遍交往成为可能。这种普遍交往使“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不断改造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去除了人的地域局限性以及由此所形成的不同历史、风俗、习惯、心理和社会意识的差异与相互敌视。普遍交往消除了民族、种族的歧视,消除了城乡的彼此孤立和局限,增强了人们的相互学习和了解,使生产技术和科学知识能迅速传播、应用并不断传承、创新,这不仅使每个人的能力获得了普遍的发展,也使人与人之间的结合更为紧密;普遍交往在一定程度上清除了“个人”基于自然差异和社会分立而形成的种种“种属”上的局限和狭隘,拓展了“个人”的视野,使“个人”能真正从自身的自我规定性出发去重新“估量”人的价值,使“个人”以普遍的纯粹的“个人的差异性”为基础去进行新的社会结合成为可能。

  分工的发展,人们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调整,还不断酝酿着“个人”结合方式的根本性革命。由于私有制的存在及其在资本主义社会达到顶峰,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的扩大不仅没有带来每个人普遍享有的物质财富的增加和个人生活领域的扩大,反而造成了人与人之间更加尖锐的对立,制造了与“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的、完全“没有财产的”人类的大多数――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出现,不仅使反抗资本主义分工和反对一切形式的私有制具有了现实的可以凭借的物质力量,而且,使“个人”彻底摆脱私有财产、摆脱对“物”的依附成为现实。以此为基础,“个人”才可能不再作为“阶级的个人”而是作为“真正的个人”而存在,才有可能通过完全的“个人”之间的自由联合而结成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只有在这种“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分工的发展,造成了“个人”全面发展的局限和“异化”;同时,分工的发展,也不断生产着“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如何历史地扬弃分工对“个人”全面发展的局限和“异化”,从而将“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转变为现实,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自然(包括资本主义及其以前一切与个人相对立的社会力量)所形成的强加于每一个人身上的分工,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偶然的,但是它却为每个人划定了自身所无法超越的界限,这种界限制约着每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当分工一出现之后,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他不能超出这个范围:他是一个猎人、渔夫或牧人,或者是一个批判的批判者,只要他不想失去生活资料,他就始终应该是这样的人。”而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相信,这种历史性的转变或者说跨越,是具有可能性的。但是,这一转变或跨越的完成,不能依靠任何外力的介入,也不会来自于任何头脑的自我玄思,而只能是在分工的历史发展中,通过人与人社会关系内在的革命性变革来完成。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这种以物质生产为基础和前提的社会关系内在的革命性变革,至少包含着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

  第一,“各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是为了实现他们的自主活动,而且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这种占有受到一系列现实条件的限制:首先,这种占有受所要占有的对象的制约,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由此带来的生产方式的制约,只有在机器大工业的背景下,在生产的专门化达到极限而普遍化的要求成为可能的前提下,这种共同的占有才具有现实性;其次,这种占有受进行占有的“个人”的制约,只有一无所有的、“被迫”在不同生产部门中流动的、需要掌握多种专业技能的现代无产阶级,“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最后,占有还受到占有所采取的方式的制约,这种占有只有通过普遍的联合、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在革命中,一方面迄今为止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权力以及社会结构的权力被打倒,另一方面无产阶级的普遍性质以及无产阶级为实现这种占有所必需的能力得到发展,同时无产阶级将抛弃它迄今的社会地位遗留给它的一切东西。”如上所述,分工的细化和进一步专门化,为这些条件的满足提供了现实的基础。而一当这些条件得到了充分的实现,一当无产阶级的革命,不仅是政治革命、更是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的整体性变革成为现实,则联合起来的“个人”最终将实现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此时,私有制便终结了,劳动实现了向自主活动的转化,受制约的交往转化为个人本身的交往,“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又是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

  第二, “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中”,“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由“个人”自由联合而成的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而“个人”的自由创造在这种“调节”中与社会的整个物质生产生活直接同一,“个人”不再屈从于历史中自然形成的分工给每个人划定的固定界限,而是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自由的创造。在这里,“兴趣”不仅仅是指心理学意义的好奇或者某种心理偏好,而是体现为人的“自由个性”、人的自我规定性;由“兴趣”出发的自由创造,恰恰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外显,体现着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此时,是“个人”的“兴趣”和由“兴趣”的差异、互补和彼此需要形成的各种自由创造将自由的个人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过去将人们联系在一起并束缚人们自由发展的分工现在已经不再是联结人与人的强制纽带,其只不过是在“社会调节着生产”的基础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自由创造所表现出来的既有差异性又彼此需要、互为补充的新的联合生产的外在形式。在这里,旧式分工及其对“个人”全面发展的“异化”和割裂被真正现实地扬弃,“个人”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兴趣”、根据自己的“自由个性”自由地从事自己的创造性活动。现在,在这种由“个人”自由联合而结成的真正的社会共同体中,虽仍然会保留有各种社会“角色”的差异,会存在不同范围、不同领域的某种特定的实践活动,但是,这些都不再是自然强加在“我”身上的枷锁,不再是对“我”的具有局限性的外在“属性”的界定;它们仅仅是“我”自由选择的对象,是“我”自由创造作用和指向的客体――“我”可以自由地选择这些“角色”中的一种或多种,从事这些活动中的一项或多项。 “我”的选择不是基于“我”的“兴趣”之外的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我”作为真正的主体而不是作为“我”的实践活动所施加的对象的“属性”而存在。此时,也只有在此时, “我”才能真正获得自由,“我”才能作为“自由的个人”、“完全的个人”而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上,一种特殊的条件总是表现为偶然的,而现在,各个人本身的独自活动,即每个人本身特殊的个人职业,才是偶然的。”

  总之,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分工为研究视角和切入点,系统地展示和勾画了“个人”在分工的发展演进所推动和折射的人类社会结构性变迁中追求自由、走向解放、实现全面发展的现实图景――我们至今为止的全部历史,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的全部奋斗历程,都正在确证和不断实践这一伟大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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