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评审高级经济师的相关要求
导语:评审高级经济师需要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评审高级经济师的相关要求,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更多具体信息请持续关注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2、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5、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着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7、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三、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2、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3、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四、业绩、成果要求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2、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5、参与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7、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8、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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