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合同发生争议处理方法
我国《合同法》也作了详细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车险合同发生争议处理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车险合同争议有哪些
车险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关于保险贵任的归属问题,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数额的确定等,对保险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各执己见而发生的纠纷,合同产生争议的原因一般有:合同条款文字的含义模糊,对条款的解释产生分歧;或者由于损案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发生事故造成损失以后,对于引起损失的'多种原因的确定,有的属于保险责任,有的不属于保险责任,或兼有两者并存的交织状态。
遇到车险合同争议怎么处理
既然发生争议,为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必须对发生的争议进行适当的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一)和解
当事人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二)调解
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
(三)仲裁
双方当李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构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四)诉讼
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的争议,还可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予以解决。法院处理保险合同争议,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使争议得以及时、准确地解决。保险合同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