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级建造师案例分析模拟试题及答案
【案例1】1.背景
某建筑施工企业承建一不锈钢酸洗车间,在工程进行当中甲方增加了一些工作内容并提出新增工程变更,工程完工后,工期比合同约定拖后20天,由此甲方拒付该工程的20万工期奖。
2.问题
(1)甲方拒付20万工期奖合理否?为什么?
(2)工程变更可以由哪些单位提出?
(3)简述变更价款的审定原则。
【案例2】
1.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井底车场的施工任务,计划工期12个月,从主、副井贯通后开始计算工期。实际施工中,主井由于涌水大出现淹井,导致主井工期延误4个月。根据业主的意见,井底车场施工从副井到底完成改绞后开始计算工期,原定工期不变。施工中,由于通风能力不足,施工单位比原计划少安排3个工作面,直到主井到底形成通风回路才进行全面施工,这时已延误工期3个月,因通风系统困难多支出50万元。为了按预定的工期完成任务,施工单位增开了临时巷道,增加工作面展开剩余工程的施工。为了增开临时巷道,施工单位安排一掘进队用时25天,支出了100万元。最终按预定工期完成了施工任务。
2.问题
(1)针对业主的意见,施工单位应如何应对?
(2)施工单位出现工期延误的原因是什么?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3)施工单位应就哪些内容向业主进行索赔?为什么?
参考答案:
【案例1】
(1)在分析这件事情前应看工程变更时是否对工期进行变更,若竣工日期在变更中有顺延,乙方在顺延工期内完成,则甲方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若工程变更中没有对工期的顺延进行明确规定,则就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争议或提交仲裁起诉。
(2)工程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发包方、监理工程师提出。
(3)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合同款;合同中具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类似价格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款;合同中没有类似适用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变更价格,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这一批准的价格应与承包方达成一致。
【案例2】
(1)针对业主的意见,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条件提出自己的`见解,考虑到只有一个井筒到底,施工条件差,通风、排水等辅助工作都不可能完全到位,这些都有可能影响施工进度,因此应指出业主仍按原计划工期完成无法实现,如要保证原计划工期,应增加赶工费用,如业主不同意,应进行协商解决。
(2)施工单位出现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是业主没有提供相关的施工条件,由于主井与副井没有贯通,无法形成通风回路,井下通风能力不足,不能布置太多的工作面,该责任应当由业主承担。
(3)施工单位可就主井到底前延误的3个月工期和因通风系统困难多支出50万元,因为导致该问题的原因不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能为此负责。
为增开临时巷道支出的100万元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因为这是正常的赶工措施费。
为增开临时巷道,而安排一掘进队用时25天,不可索赔工期。因为该掘进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不影响其他关键线路上的掘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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