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青海省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6〕171号)精神,自今年起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统一机考,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于11月5日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lyrc.cnta.gov.cn/indexzg.aspx (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个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于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间登录国家旅游局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
(二)现场资格审核
A、审核时需提交的证件
1.考生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健康证明。
2.现场资格审核时,各类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省旅游局留存。
B.普通话和外语考生现场审核
1.时间:2016年9月5日- 9月16日,每天9:00-11:30;14:30-17:30。
2.方式:考生按照本通知前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至青海省旅游人才和教育信息服务中心(黄河路156号青海旅游服务中心205室)进行审核。
C、加试(汉转外)考生现场审核
加试(汉转外)考生指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外语语种,准备报考外语导游资格的考生。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加试考生仅限往年在青海省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的考生。
1.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6日,每天9:00-11:30;14:30-17:30。
2.方式:加试(汉转外)考生按照本通知前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已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现场审核后,即构成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并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考生相关信息不能变更。
(三)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费。交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24:00。交费完成后,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试前可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口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青海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现场考试(口试)
现场考试(科目五)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A、中文类现场考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景点讲解10-12分钟,知识问答8-10分钟,包括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两部分。以随机抽取形式确定应考景点,先进行景点讲解,然后进行知识问答。
B、外语类现场考试,考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景点讲解10-12分钟,知识问答13-15分钟。用所报考语种进行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以随机抽取形式确定应考景点,先进行景点讲解,然后进行知识问答。
现场考试考试景点:青海省省情;塔尔寺;日月山、青海湖、鸟岛;原子城;土楼观;互助土族风情、循化撒拉族风情;坎布拉国家地质公园;茶卡盐湖;青海省博物馆;东关清真大寺;三江源;热贡艺术。
(三)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汉转外)的考生,只进行所报语种现场考试(口试)。
(四)考试大纲: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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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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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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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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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科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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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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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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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时间:11月7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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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五、考试培训
青海省旅游局委托青海省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培训工作。
培训时间:白班:10月10日--31日
夜班:9月20日--10月31日
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干部培训中心教学楼405室(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六、收费
按照青发改物价【2005】498号文件规定,普通话、外语类考试费为325元/每人,加试(汉转外)考试费为65元/每人。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6年12月30日12: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八、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十、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规定执行。
(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四)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在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发布有关考试和工作信息,考生获取有关信息的路径为:网上报名系统首页和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导游人员从业资格核准。
联 系 人:张红云、堪卓吉
联系电话: 0971-6163905
青海省旅游局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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