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与知识》复习指导讲义整理
《基础理论与知识》是单证员考试的考点之一,下面是YJBYS小编为考生整理的单证员考试《基础理论与知识》复习指导讲义整理,供大家参考学习,预祝考生备考成功。
一、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1、CFR 术语的含义
按照《2000通则》 的解释,CFR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采用这种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除此之外,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手续。以上与FOB条件下卖方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CFR条件下,与船方订立运输契约的责任和费用改由卖方承担。卖方要负责租船定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包括装船费用以及定期班轮公司可能在订约时收取的卸货费用。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货运保险,仍由买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2、买卖双方的义务
思考:卖方订立运输合同,是否意味着要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目的港?
3、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
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务件下,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案例:
我某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A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方于9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因9月1、2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
例:(2005年试题)
在CFR条件下,如合同未规定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发装船通知,卖方就没有该义务。(错误)
4、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
按照CFR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后的卸货费由谁负责也是一个需要考虑并加以明确的问题。如果使用班轮运输,由于装卸费用已打入班轮运费中,故在卸货费由谁负担上不会引起争议,而大宗商品一般采用租船运输,在租船运输情况下,卸货费用由谁负担呢?由于各国和地区有不同的习惯做法,为避免在卸货费用负担上引起争议,便产生了CFR的变形。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以下几种:
① 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② CFR Landed(CFR 卸至码头)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③ CFR Ex Tackle(CFR 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 (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责。
④ 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按此条件成交,船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 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例:按 CFRSingapore条件成交出口大宗商品,租船运输,卖方欲不负担卸货费,应采用:
A.CFR Singapore
B.CFR Landed Singapore
C.CFR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FR EX Ship’s Singapore
答案:C
二、CIF术语
CIF的全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指定目的港)。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定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
买方
⑴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
⑵负责装船后装运港到目的港通常运费、保费以外费用
⑶办理进口
⑷支付货款
卖方
⑴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
⑵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
⑶办理保险,支付保费
⑷办理出口
⑸提供相应单据
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1、采用CIF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
2、保险险别的问题
CIF术语中的“I”表示Insurance.即保险。从价格构成来看,这是指保险费,就是说货价中包括了保险费;从卖方的责任讲,他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办理保险须明确险别,不同险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收取的保险费率也不同。按CIF术语成交,一般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险别、保险金额等内容,这样,卖方就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办理投保。但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险险别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那就要根据有关惯例来处理。按照《2000通则》对CIF的解释,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但在买方要求时,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罢工、动乱和民变险。
3、象征性交货问题
从交货方式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可见,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仍有权拒绝付款。但是,必须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任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下,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买方即使已经付款,仍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