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秦皇岛物业费收取标准
秦皇岛市普通住宅小区四星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项目 | 服务标准 |
(一) 基本 要求 | 1、小区设置服务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设置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用品,有专门接待业主的区域,实行网络管理; 2、管理人员要统一服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训练有素;经理有2年以上从业经历; 3、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并提供服务;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报修、维修回访记录;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7、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房屋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日常管理等); 8、每年2次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基本满意率按实际入住户计算,达到90%以上。 |
(二) 房屋 管理 | 1、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经常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每日至少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计划并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和建议,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后及时组织维修; 4、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栋、单元(门)、户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5、公共楼梯间的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计,整齐有序。 |
(三)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 1、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建立档案。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内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修复或者更新改造; 3、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5、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6、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7、设备房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清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有行之有效的应急方案。 |
秦皇岛市普通住宅小区四星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项目 | 服务标准 |
(四) 协助 维护 公共 秩序 | 1、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统一着装,在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熟悉小区的环境和物业服务法律法规,配备对讲装置和相关的护卫器械; 2、门岗室美观整洁,小区出入口设专人24小时在岗值勤,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记录。禁止小商小贩随意进入小区; 3、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1次;小区设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 4、按约定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收费管理的车库(棚)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库配置道闸和录像监控,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 5、对水灾、治安、水浸、电梯困入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 |
(五) 保洁 服务 | 1、楼道、电梯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保洁2次;楼道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拭1次; 2、楼宇门、楼道灯、窗及玻璃保持洁净,无明显污迹; 3、垃圾由业主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每日清运2次; 4、道路地面、绿地、明沟每日清扫2次; 5、公共灯具、宣传栏、园林小景等每周擦拭1次; 6、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 7、消毒灭害每月喷洒药水1次,每半年灭鼠1次。 |
(六) 绿化 养护 管理 |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园林绿地长势良好、成活率在95%以上,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5、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成形,保持观赏效果; 6、绿化带应设警示宣传牌,提示业主爱护绿化。 |
秦皇岛市三星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项目 | 服务标准 |
(一) 基本 要求 | 1、小区设置服务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设置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用品; 2、管理人员要统一服装挂牌上岗,小区经理有1年以上从业经历。管理人员仪表整洁规范; 3、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并提供服务;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报修、维修回访记录; 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7、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8、每年至少1次征求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基本满意率按实际入住户计算,达到85%以上。 |
(二) 房屋 管理 | 1、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每2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定期维修养护; 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4、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栋、单元(门)、户及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5、公共楼梯间的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计,整齐有序。 |
(三)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 1、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内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修复或者更新改造; 3、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5、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6、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7、设备房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清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