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元宵节创意花灯比赛活动
八,材质规格:
(一)参赛作品必须以「悬挂方式」制作.
(二)花灯制作时需以完整的个体设计,俾便於悬挂,材质采牢固,环保,防水,不易破损为原则.
(三)所有作品均需由内部发光,每件作品总耗电量以「100瓦」为主(采用乾电池或蜡烛者,一律不予收件).
(四)每件作品必须设置「至少保留150公分以上延伸性插头」以便连接电源.
九,比赛类别分组及制作规格:
(一)简易花灯设计类组:
(1)国中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2)国小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二)自由创作类组:
(1)社会组(含大专院校):中型花灯(宽60公分,高90至120公分,长150公分以内)
(2)高中职组:中型花灯(宽60公分,高90至120公分,长150公分以内)
(3)国中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4)国小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十,奖励办法:每类组录取三名,奖金金额如下
(一)简易花灯设计类组:
(1)国中组:第一名五千元,第二名四千元,第三名三千元,特优一千元3名
(2)国小组:第一名五千元,第二名四千元,第三名三千元,特优一千元3名
(二)自由创作类组:
(1)社会组(含大专院校):第一名二万元,第二名一万元,第三名五千元,特优二千五
百元2名
(2)高中职组:第一名一万元,第二名六千元,第三名三千元,特优一千五百元2名
(3)国中组:第一名五千元,第二名四千元,第三名三千元,特优一千元3名
(4)国小组:第一名五千元,第二名四千元,第三名三千元,特优一千元3名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可报名作者1~2人,得奖作品由市府发给奖金或奖状.
(二)各组别录取佳作若干名,名额得视评审委员决议后订之,获佳作者各颁给奖状.
(三)获各类组前三名者,订於100年2月17日於文心森林公园元宵晚会发奖金与奖状.
(四)本市国中,国小建议至少领取1件花灯作品参赛,国中班级数40班以上及国小班级数50班
以上者,则至少提供3件花灯作品参赛(学校老师可参加社会组参赛).
(五)未事先报名临时参展者作品只参展,恕不列入评分.
(六)未依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
十二,收件,布置及展示:
(一)收件及布置时间,地点:100年2月7,8两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於丰原区葫芦墩公
园大会服务台.
(二)展示期间,地点:100年2月10日(日)至2月20日(日)於丰原葫芦墩公园内展示.
(三)凡参赛之创意花灯,不论有无入选名次,需配合灯会期间公开展示.活动结束后,欲领回者,
请各参赛者至展示地点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者,由承办单位迳行销毁.
(四)作品展示区域由大会依竞赛组别及报名编号规划排列悬挂,参赛者自行布置悬挂.
十三,作品领回:
(一)请各校派员或作者亲自至展览地点拆除领回.
(二)领回日期:100年2月21日(一)上午9时至下午5时止,逾时不领回者,由承办单位全
权处理,不得异议.
十四,评审方式:
(一)评审委员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担任,标准为主题35%,技巧25%,灯光20%,创意20%..
(二)评审日期:100年2月9日(三).
(三)公布日期:100年2月10日(四).
(四)公布方式:除於展示现场公布外,并於大台中观光旅游网公布.
十五,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必须亲自制作,不得委托设计制作或为他人代工,违者取消参赛资格(不予评分).
(二)每件作品不得超过规定规格,否则评审得酌予扣分.
(三)作品於收件至领回期间,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损坏者,主办及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四)每件参赛作品均由主办单位挂上标签统一标示.
(五)请慎选通电材料,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各组获奖之奖金,依规定扣缴所得税(超过19,999元者),并由主办单位依规定代扣缴.
(七)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拥有摄影,发行专辑及光碟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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