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出版资格考试综合题复习题
2016年出版资格考试很快就要到了,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套综合题的复习题,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综合题
一.请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某出版社具有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的编辑甲,接到某大学教授乙推荐的由张、王两作者主编的书稿《中国普通高校名录》,阅后认为该书稿能取得良好效益,就向社长作了汇报。社长当即决定将该书列入当年出版计划补报备案,并委托教授乙初审和编辑加工。甲复审书稿并签字后,作为快件发稿至出版部。技术编辑当天完成版式设计,随后连同社外美术编辑完成的封面设计电子文件发往印刷厂,排版后即出胶片正式印制。
问题一:
该出版社出版此书的做法存在哪些错误?请分项编号列出。
答:
问题二:
这些错误违反了出版社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中的哪些制度?请将上小题中所列错误进行归类后分别说明。(如错误①、③违反了××××制度,错误②、⑤、⑥违反了××××制度。)
答:
二.请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计算过程中的金额小数均保留实际位数,最后计算结果中不足0.01元的部分进到0.01元)。
某出版社计划从国外引进出版一部反映先进科学技术的图书,并从有关部门申请到了30000元出版资助。许可使用费的版税率为8%,先按2000册的保底印数预付,重印后每年按实际销售数支付;翻译费按每千字50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该书的开本为890毫米×1240毫米1/16,精装、塑封;除封面以外的各种部件均随正文一起用令重为27.59千克、每吨5000元的胶版纸印刷,加放率按5%计;封面用1000毫米×l400毫米规格的铜版纸印制,每张纸可开出8个封面,而4色印刷的总加放率按20%计,这种纸的令重为101千克,每吨8500元。
该书付印前,已知正文清样的总面数为320面,其中应支付翻译费部分的版面字数计50万字;正文排版费4520元,封面设计费300元,按字数核定分摊的编录经费7000元,作为固定成本分摊的期间费用18000元。预测的其他成本情况为:正文感光胶片输出费2560元,正文晒制印版费700元,正文印刷费(含上版费)3150元,封面分色感光胶片输出费90元,封面晒制印版费30元,封面印刷费(含上版费)700元,封面装帧材料费3000元,装订费2089元,塑封费1000元。该书第一次印刷共印2000册,定价为73.45元。
问题一:
印制该书的纸张费用共计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答:该书的纸张费用共计( )元。
具体的算式是:
问题二:
该书的固定成本共计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答:该书的固定成本共计( )元。
具体的算式是:
问题三:
该书的单位变动成本为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答:该书的单位变动成本为( )元。
具体的算式是:
问题四:
如果该书平均发行折扣率为65%,除赠送样书20册外,其余全部实现销售,单位销售税金为0.5元,则生产该书的利润为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后回答。
答:生产该书的利润为( )元。
具体的算式是:
三.请阅读分析下列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
任何成年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都依法享有着作权。着作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力,产生于作品创作开始之日,且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并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没有任何限制。
着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防止专有的着作权权利被滥用,为了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着作权法一般都对某些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使有所限制。在我国,限制的方式有“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要征得着作权人许可。譬如,乙期刊摘编甲期刊上刊登的某篇作品,就是一种“合理使用”。如果着作权人或者甲期刊事先已经声明不许摘编该作品,乙期刊就不能摘编;如果该作品末附有禁止摘编的声明,乙期刊就可以摘编,但必须注明该作者的作品以及甲期刊的名称和期号,并先以基础稿酬的形式向作者和甲期刊编辑部支付报酬,再在期刊出版后的`3个月内支付印数稿酬。再如,作者A在自己的某部论着中为了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作者B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便是“法定许可”的形式之一。就是说,A不必征得B的同意就能引用,但要说明所用引内容的作者是B,并具体标明作品名称,还要向B及时支付使用费,否则,就会侵犯B的着作权。出版社苦出版了存在侵权情况的作品,要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四.请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编写了一部书稿《数码相机指南》,于2004年1月将该书稿大纲送交甲出版社联系出版。甲出版社按规定程序进行选题论证并列选后,与张某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将所编《数码相机指南》的定稿交付甲出版社;张某保证合法拥有《数码相机指南》的全部着作权权利,如发生侵犯他****利的问题,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甲出版社获得的专有出版权为期5年;如果书稿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甲出版社应于张某交付该书定稿后的5个月内出版该书,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张某人民币1万元。
2004年3月,张某按合同约定将最后改定的全部书稿交付甲出版社。该书稿将数十家数码相机生产公司的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相机的功能特点等分成八大部分编排,每一部分的前面均概括介绍该类相机的共同特性。审稿人员都认为:该书稿的编排和介绍也还合理、到位,但是其中汇集的许多产品说明书或用户手册,按署名来看其着作权应属于相应的相机生产公司,必须得到这些公司的许可使用授权该书稿才可出版。甲出版社因此于2004年5月与张某联系,请其提供有关公司的授权证明。但是直到当年11月,张某仍未提供。于是,甲出版社决定不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于2004年12月初通知了张某。2005年2月,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已经拥有《数码相机指南》专有出版权的甲出版社一直未对书稿提出过任何修改意见,这足以说明书稿质量已经达到可以出版的质量标准,该社本应当按合同约定至迟于2004年8月出版该书,但是至今仍未出版,构成违约;甲出版社索取数十家公司的授权证明,只是为了规避违约责任而企图迫使张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因为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载有的内容只是一些现成的技术数据和已经客观存在的相机操作方式,并不属于着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且它们都是赠送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故而《数码相机指南》能否出版与这些公司毫无关系。最后,张某请求法院判令甲出版社履行合同,在2005年7月前出版《数码相机指南》,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
问题一:
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是否属于着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为什么?
答:
问题二:
张某是否可以成为《数码相机指南》的着作权人?为什么?
答:
问题三:
张某要求出版《数码相机指南》,是否确与那些相机生产公司无关?为什么?
答:
五.请根据所给材料撰写选题报告。
某报报道,袁浦筏因学术造诣及长年志愿普法荣获“杰出法学家”称号。某出版社法律读物编辑室编辑程宏看到这一消息后,对袁浦筏作了进一步了解,从而获知:袁浦筏是埔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近年来有多部学术着作出版,并到各地作法律知识普及报告上百场次,受到广泛欢迎。程宏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考虑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对法律知识有迫切需求,便拟请袁浦筏为广大农民写一本普法读物《让法律走进农民生活》。
请你以程宏的名义写一份选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