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和注意事项
进口商品根据HS编码查询监管条件、申报要素,进而搜集报关单证。对于法检商品要依据先报检,出具入境通关单后再报关,海关放行后商检查验,领取检验检疫许可证书后再提货放行。那么进口报关需要什么单证呢?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一. 进口报检所需单证
进口商品在报检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等有关单证。
1.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
2.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
3.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 海运 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 事故记录等。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
4.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 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
5.在办理国内委托检验时,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外,还应提供检验的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二、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商业和运输单证 提单(包括小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运费发票、报关委托书、订货合同、原产地证书及其它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或资料。
2.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检验、检疫批准证明(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3.准予保税、缓税或减免税的批准证件等(保税手册、缓税证明、减免税证明、双限暂定税率证明,自用物资登记手册等)
4.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进口许可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濒危物种进口允许证等。
三、整理进口报关单证注意事项
1.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所有单证一定根据实际货物一致
2.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单证上的货物品名一定要一样并且和实际货物的品名一致
3.装箱单上的货物重量和方数要和提单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实际货物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号,发票上面要有发票号
5.是木质包装的需要在木质包装上有IPPC标示
6.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还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7.凡进口下列九类商品必须提前5天预申报:
汽车零件、化工产品;高科技产品、机械设备、药品、多项食品、多项建材、钢材、摩托车零配件。
8.凡进口旧印刷机械,进口年限不能超过10年,超过10年国家不允许进口
9.凡进口发电机组,工作实效不能超过15000小时,年限不能超过8年
10.旧医疗器械,国家不允许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