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一体化的具体流程
通关一体化,它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海关最具革命性的变革”。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通关一体化的具体流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通关一体化,简单说就是“多地通关,如同一关”,比如有的企业在一个地方,但是货物的进出口可能在另外一个城市,原来海关的分布是按照属地化的,一个地方的海关自身是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现在实现了区域通关一体化以后,企业可以自主地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和通关模式,以往需要在多关办理的手续可以在一个海关办理,进一步简化手续。
一、定义
狭义一体化是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通关模式之一,其判断标志为报关单申报口岸与进出口岸关区代码前2位不一致,且不为属地申报或转关报关单。
狭义一体化仅限于运输方式为2-水路运输、3-铁路运输、4-公路运输、5-航空运输、6-邮件运输的报关单。
二、进口流程
1.预录入
区域内企业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按有纸或通关无纸化方式录入电子数据报关单、传输随附单证,向海关申报。
2.电子审单
海关计算机系统对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规范性、逻辑性审核。对不能通过规范性审核的电子数据报关单,系统不接受申报;对通过审核且满足一体化逻辑检控条件的电子数据报关单,系统置相应的报关单标志,相关报关单审核界面均显示“区域一体化”字样。
3.通道判别、风险分析
系统根据区域风险参数进行风险分析,并根据区域通道参数条件进行判别。对需由人工专业审核的,转区域审单中心专业审单人员进行审核;不需人工审单的,由计算机自动审结。
4.人工审单
专业审单关员根据相关作业规范、系统提示的`重点审核内容等,对报关单进行人工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报关单后续处置方式:
(1)审核通过的,审结报关单;
(2)审核认为需转至本审单分中心其他岗位或其他审单分中心的,进行“内转”操作;认为需转至申报地海关接单现场的,进行“外转”操作。
(3)审核认为需企业补充资料或沟通协商的,进行“挂起”操作。如系统中已维护专业审单关员工号和电话号码,系统告知企业关员姓氏和联系方式。
(4)审核认为需查验的,可下达布控指令。
(5)审核不通过的,选择 “退单”,并告知企业退单原因。
5.发送税费指令
涉税报关单审结后,系统向企业发送电子税费缴款通知,企业可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6.现场接单
审结后的报关单转申报地海关接单现场,按有纸或通关无纸化现有作业规程进行分拣及接单审核处理。
7.布控查验
申报地海关可在人工审单、现场接单环节下达即决式布控指令,或使用“查验设定”功能下达即决式布控指令,也可以在查验环节下达二级预定式布控指令。报关单被布控查验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口岸地或申报地实施查验。
(1)口岸地查验
①申报地海关告知企业货物需查验。
②企业至口岸地海关查验部门办理查验手续。
③口岸地海关根据企业申请安排查验计划,按现有规定细化查验指令,并实施查验,查验完毕后录入查验结果。
(2)申报地查验
①申报地海关告知企业货物需查验。
②企业向申报地海关提出转运分流申请。
③申报地海关审核同意后,通知口岸地海关办理跨关区转运分流。
④口岸地海关同意转运分流的,企业至口岸地海关办理转运分流手续,按转关方式将货物转往申报地海关。
⑤转关运抵后,申报地海关按现有规定细化查验指令,并实施查验,查验完毕后录入查验结果。
8.货物放行
(1)无查验的,由申报地海关完成放行作业。如口岸地海关已使用新舱单系统,由H2010系统根据电子理货信息完成报关单自动放行操作。
(2)有查验的,根据查验结果确定后续处置方式:
①查验正常的,由查验地海关录入查验处理结果,并完成放行作业。如报关单尚未完成相关通关手续的,由申报地海关办结通关手续,并完成放行作业。
②查验异常的,由申报地海关进行查验后续处理,并通知口岸地海关录入查验处理结果;如需放行的,由申报地海关完成放行作业。
9.货物提取
海关完成报关单放行后,企业凭海关电子或纸质放行凭证到监管场所办理货物提取手续。
10.结关
进口货物放行即结关。
11.证明联签发
报关单证明联签发作业要求与现有规定相同。
12.理单
申报地海关完成报关单理单归档作业。如货物在口岸地海关实施查验的,口岸地海关完成纸质《查验记录单》的理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