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和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及参考材料。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邮 编:110168
联系人:金 宁 徐 亭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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