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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留学高等教育
德国许多大学均有数百年的历史。近代德国高等教育改革先驱者威廉??冯?洪堡特(1767-1835)提出的“研究与教学相统一”的原则至今仍被推崇为大学治学的指导思想。综合大学主要是培养科学后备力量,其毕业生通常都有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科学研究能力。
伴随现代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培养大量具有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能力的专门有用人才。因此,近二、三年应用技术大学应运而生,其教学密切联系实际,毕业生除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外,实践能力很强,因此受到企业的欢迎。
艺术院校提倡发展个性和创作自由,最大限度地培养和发挥个人的创造性。
德国高等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可自行决定聘任教授和招收学生。同时实行“学术自由”。除少数必修课外,学生完全可以根据专业要求和自己的志趣安排学习计划。“保姆式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入学后往往感到茫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这种情况。 因此,想到德国去读大学,除经济条件外一定要有优良的学习成绩,较强的独立工作和生活能力,高度的学习自觉性和健康的体魄。否则,即便入了大学出很难完成学业。为尽快适应这种情况,扎实的德语知识和熟练的运用能力更是必不可少的。
到1998年,全德有高校344所,其中综合大学92所、师范学院6所、神学院16民,艺术学院46所;高等专业学院152所、高等行政专业学院31所、混合大学(Gesamthochschule)1所。344所高校中,私立学校75所。1996/1997冬季入学新生为26.9万(其中7%为外国留学生)。159所大学中的100所和176所专科学院中近150所可接受外国留学生。目前在校生180多万,占总人口的2.25%。高等学校绝大多数由国家办,但国家也鼓励私人和民间组织办高等教育,并给以必要的指导和资助。
⒈高校的任务和作用
《高等学校总法》规定,高等学校的任务是通过科研与教学来扶植和发展科学艺术,使学生在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或艺术创造能力等方面得到训练,以适应未来职业的需要。
⒉高等院校的种类
⑴综合大学(Universitat)
主要是指传统的多学科大学和工业大学,是高等教育的核心,至今仍是其最重要的部分。根据1993年统计,德国规模最大的前五名大学依次是:慕尼黑大学(学生63369人)、柏林自由大学、科隆大学、明斯特大学和汉堡大学。西部大学的学生数一般都在万人左右。大学的专业领域通常包括神学、人文科学、法学、经济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医学。工业大学原本只设理工学科,但是现在多数已扩大其它专业如社会科学和医学以及其它非专业基础课程,已具有传统综合性大学的特点。综合大学是一种学科较多、专业齐全、特别强调系统理论知识、教学科研并重的高等学校。此类大学设有工科(Ingenieurwissenschaft)、理科(Naturwissenschaft)、文科(Geisteswissenschaft)、法学(Rechtswissenschaft)、经济学(Wirtschaftswissenschaft)、社会学(Sozialwissenschaft)、神学(Theologie)、医学(Medizin)、农学(Agrarwissenschaft)以及林学(Forstwissenschaft)等学科。
它包括有:理工大学(Technische Universitat,TU)、师范大学(Paedagogische Universitat / Hochschule,PU/Ph)、混合大学(Gesamthochschule,GH)以及体育大学、行政管理和国防大学等。
⑵师范学院(PAEDAGOGISCHE HOCHSCHULE)
是在1945年以后由原来不属高校范畴的师范学校和师资培训机构发展而来,主要是培养小学和初中师资,而完全中学和职业学校的师资则主要由大学的师范系培养。
⑶艺术学院(KUNSTHOCHSCHULE)
主要开设造型、雕塑和建筑等专业。
⑷音乐学院(MUSIKHOCHSCHULE)
主要培养从事音乐舞蹈职业的人才,也负责培养普通中小学音乐师资。
⑸应用技术大学(FACHHOCHSCHULE,也翻译为高等专科学校)
始建与60年代末70年代初,主要开设面向实践,应用性强的专业:如工程学科、社会事务学科、经济和食品等领域。高专是目前德国高等教育改革中备受重视的领域,未来的目标是使高专的招生数占整个招生数的40%以上。
⑹职业学院(Berufsakademie)
是建立于70年代的高等职业学校,主要采用学校和企业结合的“双元制”模式教学。学生学习期间既是学生,同时也是和企业签有合同的职员,得到企业支付的培训酬金。这类学校以实用性强、学制短、学生适应职业能力强和带薪学习等特点受到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欢迎。
应用技术大学(Fachhochschule,FH)和综合大学(Universitat,Uni)的主要区别:
比项 应用技术大学 综合大学
学校规模(学生人数) 4000人左右 15000人左右
课程设置学科 设置学科比较齐全重点为工科、经济、企业管理、财会、设计等
入学资格 德国十三年制德国职业专科中学 高中毕业(Abitur)高级专科中学或十三年制高中毕业
学习年限 4—4.5年 4—6年
毕业学历 应用学科硕士Diplom(FH) 学科硕士Diplom或Magister
攻读博士学位 毕业生可入综合大学读博士 毕业生可以直接读博
科学研究 科研与教学并重,从事一定的应用性研究 强调基地研究
⒊高校招生
德国没有全国或全州的高校入学考试,13年制或相当13年制完全中学的毕业生在其中学毕业的同时即获得普通大学入学资格。按各州达成的协议,高校有义务接受所有取得这一资格的年轻人上大学。目前有三分之一的适龄青年上大学,每年新生25万人上下。
一般来说,新生可以自由选择所学专业,但随着入学人数的逐年增加,不少专业已人满为患,导致某些专业不得不实行入学名额限制,这主要是涉及医学、法学、企业经济学和心理学等热门专业。
德国大学不仅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那些职业高级学校毕业的学生也有机会进入高等专业院校学习,以保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贯通。如今,高专以其学制短和学习内容实用性强等特点也吸引了许多具有上大学资格的年轻人来此就读。
⒋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和经费来源
德国是联邦国家,16个州在高等教育教育领域有立法和行政管理权,当然也为此投资。为保证各州高教发展能基本协调一致,《基本法》于1969年赋予联邦政府以高等教育原则立法权。1975年德国诞生了第一部《高等学校总法》,该法确定了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框架。各州也相继根据《总法》调整了自己原有的高教法。除总体立法权外,联邦在高教方面的发言权有限,参与范围主要是向学生提供读书贷款、与有关州共同资助高校建设和促进高校科研及对外合作。
除法律外,协调高校发展的主要机构有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大学校长联席会议及联邦和各州教育规划和促进科研委员会。高校发展的重要咨询机构是科学评议会,有关高等教育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方针方案通常要由该机构事先从专家的角度做出评议,该评议会也经常主动就高教的重要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传统德国大学享有行政自治权和学术自主权,即高校根据其章程选举产生的管理机构可以就本校或本系的事业做出决定,不过高校行政方面的自主权在过去40多年中已受到政府的很大限制,因为学校的财政受控于政府,政府通过控制学校经费运转直接干预到学校的行政决策。因此,德国高校的自主权实际上主要表现在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术问题上如选择课题,确定研究方法,争取社会资助和评价及传播科研成果等方面。
⒌学制、高校学历和师资结构
德国高校的学业一般分为基础阶段、专业学习阶段和提高阶段。因类别和专业的不同,规定的学习年限(Regelstudienzeit)也不同,但一般为4—6个学年(Studienjahr),每个学年又分为两个学期(Semester),即冬季学期(Wintersemester)和夏季学期(Sommersemester)。也就是说,综合大学至少要修满8—12个专业学期(Fachsemester),但由于必修和选修课程甚多,对毕业论文的要求甚严,学生往往需要延长1—2年时间方能完成全部学业。应用技术大学课程安排紧凑,包括实习在内至少要修满8—9个专业学期,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任意延长学习期限。艺术院校通常需读7—10个专业学期。
学习时间延长的主要原因是当今学生的社会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不少人必须边上课边打工养家糊口,结果拉长了学习时间;另一主要原因是课程内容脱离实践,缺乏针对性,目的和要求不明,导致为学习而学习,拖延了毕业时间。大学或具有大学资格学校的学生毕业时获得大学毕业文凭(DIPLOM或MAGISTER),有人译为硕士文凭,但有争议,有些国家承认其与本国的硕士文凭等值,有些国家则不予认可,理由是这种文凭毕竟是大学本科阶段毕业时的水平。大学毕业生在考试获继续攻读博士的资格后可以在教授的指导下在3—4年时间内边学习边科研,最后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文凭。高专毕业生获得高专毕业文凭(DIPLOM,FH),他们在毕业后不能继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可以进入综合大学攻博。
大学教师的职称结构通常分为教授、大学助教和科学工作人员。此外,州法律还规定高校可以根据教学和科研的特殊需要聘用大学讲师、编外教授和特聘教员等。这些职称的含义,与中国并不相同。比如,德国的大学聘请的私人讲师,其实已经具备教授的资格,但由于教授位置有限制,不能受聘为正式的教授,只能临时以讲师的身份授课。
根据1998年统计,德国高校共有教师52071人,学生1801200人,师生比为1:34人(其中高等专业学院教师13027人,学生404100人,师生比为1:31)。
⒍德国大学的授课形式
德国大学有三种基本授课形式:讲座课(Vorlesung)、讨论课(Seminar)和练习课(Ubung)。讲座课的特点是教师就关题目作报告,学生只是听讲,这就是说,上课时教师与学生一般不进行讨论,最多在课后教师回答学生提出的一些问题。练习课的主要形式是教师和学生一起工作,适应于低年纪学生。讨论课,教师与学生共同讨论,学生要写论文,要在课堂上口头报告,做家庭作业和参加书面考试。
大学毕业考试有三种形式:理工科大学毕业考试,文科硕士学位考试和国家考试。理工科硕士学位考试是由与专业有关的口试和笔试,以及毕业论文两个部分组成。国家考试是国家一级的毕业考试。德国大学生和外国留学生均可参加。对德国籍学生来说,国家考试可以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国家公务人员,或从事由国家监督的职业。如药剂师,医生,律师,教师和法官。国家考试根据特别制定的考试条例,由国家任命的考试机构的官员和高等学院的教师一起负责进行。
德国大学每年分为两个学期,即冬季和夏季学期。冬季学期一般从10月中旬至来年2月中。夏季学期一般从4月中旬到7月中旬。
大学的课程分为两个阶段,即:
(1)础阶段(Grundstudium):通常为4个学期,主要学习基础课程。
(2)专业阶段(Hauptstudium):因专业而异,一般为4-8个学期,学习专业(硕士)课程,做毕业设计以及撰写毕业论文。
修完基础阶段的课程,积累足够的学分单(Scheine)后,必须通过“中期考试”(Zwishenprufung,Vordiplomprufung,Diplomvorpu-
fung)才能进入专业阶段。修完专业课程,完成毕业论,通过毕业考试,即可获得相应的学位。毕业考试根据不同学科分为高校考试、国家考试和教会考试三种。大学的理科、工科、经济学和社会学某些专业的学历文凭为Diplom;语言、文化、法律和部分经济、社会等人文学科的学历文凭为Magister/MagistraArtium(M.A.);考取教师、律师、医生和药剂师等则授予“国家考试(Staatsexamen)证书;应用技术大学的学历文凭为Diplom(FH);艺术和音乐院校的学历文凭为Magister或相应的证书。以上文凭均具有同等的“职业鉴定资格”。高校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如果成绩优异,经教授(博士导师Doktorvater)同意,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⒎目前的问题
尽管德国的高等教育受到国际上的赞誉,但在国内,人闪对高校现状的不满情绪却越来越强烈,原因是德高校当前面临众多问题,如:经费不足、学生在校时间过长、毕业生年龄过大、课程过于专业化以及教授偏重科研对教学不经心等。
1998年修改后的《高等教育总法》体现了改革精神,其主要内容是:国家对高校的拨款与学校教学科研及培养科学后备人的成绩挂钩;建立学分制,以方便学生到国外大学以及在德国各大学之间转学,允许高校授予国际通行的“学士”和“硕士”学位,以提高德国高校对外国学生的吸引力;允许大学自行录取部分新生;强调大学教授必须有教育学和教学法能力;为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引进有学生参与的科研教学评估体系;缩短标准学制,高等专业学院的学制缩减为四年,大学学制减少到四年半;高校不仅有教学和科研任务,还要负责为新生提供学习咨询服务等。
⒏德国大学的学分制
德国大学的学习分许多阶段:第一阶段包括中间阶段考试(Zwischenprufung)及在此之前的一切课程。中间阶段考试的目的是要大学生证明他是否已具有继续学习所需的初步知识。中间阶段考试前,学生必须取得足够的学分。中间阶段考试前的基础课程学习一般需要两年时间。通过阶段考试的学生方能开始第二阶段,即主修课程学习阶段。这个阶段至少也要两年时间。参加中间阶段和毕业考试的条件是,学生必须取得足够的学分。每个学生的学分是由他所学的专业而定的。所谓学分就是由任课老师所签发的一张证明(Schein),证明某学生已得到某一课程所必须的知识。在Schein上通常会注明学生的分数,1分为最好,5分为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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