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及考试大纲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已经公布,报考2017年注会考试的考生需要注意,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5日起,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及考试大纲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 5 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4 月 28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 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 1 年 1 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 证 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 7 月 20 日至 31 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 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 证 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 证 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交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28 日 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 8 月 15 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 6 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 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 8 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 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7 年 8 月 26 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2017 年 10 月 14 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7 年 10 月 15 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三)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7 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 2017 年 10 月 15 日 08:30—11:30、 13:30—16:30 。
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 5 月 15 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 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 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 6 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者在省级注协自愿购买。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8 月 7 日至 23 日期间(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 9 月 18 日至 9 月 30 日、10 月 9日至 10 月 11 日期间(每天 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 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 5 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 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 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
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 三 ) 中 注 协 开 通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试 机 考 练 习 网 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 5 个工作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 010-88250110(工作日 8:00—11:30,13:00—17:00)或咨询各省级注协。
各省级注协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已公布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
一、总体目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以下简称专业阶段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能力等级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为三个级别:
(一)能力等级 1——知识理解能力是指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二)能力等级 2——基本应用能力是指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简单的职业环境中,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三)能力等级 3——综合运用能力是指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中,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三、考试科目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6 个科目。2各科考试均设置 5 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题,鼓励考生使用英文作答。
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科目考试时间为 2.5 小时,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科目考试时间为 2 小时。
四、考试题型专业阶段考试的题型主要分为三类:
(一)选择题,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理解能力。
(二)简答(分析)题、计算(分析)题,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应用能力。
(三)综合题、案例分析题,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
各科详细大纲可登录中华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查看相关大纲内容。
报名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和考试大纲已经发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就广大报名考生关心的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1.请介绍一下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的时间安排。
答: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4月5-28日,考生报名和交费;
8月7-23日,打印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准考证;
8月26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
9月18-30日,10月9-11日,打印专业阶段考试准考证;
10月14-15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
10月21-22日,举行欧洲考区考试。
具体的时间和程序安排,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简章,一定要按照报名简章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切莫因错过报名或未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打印准考证而不能顺利参加考试。
2.今年的考试报名程序,相比去年有什么调整和变化吗?
答:今年的考试报名程序相比去年变化不大,主要是在总结以往年度网上报名经验的基础上,对报名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这里有两点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第一,一定要按照简章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考生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考试合格证书照片,若照片审核不通过,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同时还可能在后期影响本人合格证书的打印。禁止上传生活照、全身照或其他不相关的图片等不合格的照片。
第二,考生参加考试一定要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等),携带证件不齐全,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2016年有超过90万考生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呈逐年增加趋势,您对考生报考有何建议?
答:最近几年,虽然考试报名人数增加,但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考试,考生本人支付了不必要的成本,也浪费考试主办方提供的考试管理工作资源。因此,请考生根据职业规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慎重选择报考时间和报考科目。
由于报名人数较多,根据往年经验,报名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是报名高峰,网上报名系统比较拥堵,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另外,由于目前采用系统链接进行学历认证,如果系统繁忙,认证可能存在延时,考生请耐心等待或者改在其他时间报名。特别提醒首次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时间不够、学历认证未完成导致报名不成功。
4.今年北京、上海、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了两场考试,对相关考生有什么影响吗?
答:去年由于报名参加会计科目考试人数增加较多,我们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对会计科目安排了两场考试。考虑到今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仍然可能增加,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的考点和机位资源,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今年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对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8:30—11:30和 13:30—16:30。财政部考办将根据上述三个考区报名情况安排会计科目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不涉及全国其他考区考生。
5.今年的考试大纲是否有新的变化?
答:2017年,财政部考办进一步推进考试质量保证制度改革,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对各科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好地体现注册会计师入行阶段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胜任能力要求。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的修订,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各考试科目的知识体系和理论框架,对考查范围和考查内容进一步梳理和整合;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的变化,对考查内容进行更新;三是,对能力等级的标注进行了调整,使能力等级与考试目标和考查内容保持一致。综合阶段考试大纲主要根据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调整作出相应修订。
另外,为了更好地指导考生复习备考,依据考试大纲,按照理论性、科学性、全面性、实践性和可读性等要求,修订出版了2017年考试辅导教材,预计4月初即可面市,考生可自愿购买。
6.请问还有哪些需要提醒报名人员留意的事项?
答:有以下几点需要提醒和告知报名人员:
第一,中注协开通了咨询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和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各地注协也设有咨询电话,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何疑问,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咨询。我们也注意到,往年考试报名期间,我们每天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其中相当一部分问题实际上已经在报名简章和问题解答中有明确阐述。建议广大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简章和报名问题解答,熟悉各项政策规定和报名流程。
第二,请报名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慎重选择报考科目,并在交费时间截止前完成交费,否则报名不成功。交费手续一旦完成,所报考科目不能更改,报名费无法退还。因此,广大报名人员在交费之前一定确认好自己的报考信息。
第三,关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我们将第一时间在中注协网站发布(www.cicpa.org.cn),请广大考生以中注协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同时报考初级、注会相关问题解答
1.初级和注会,科目难度上有什么区别?
两者还是有较大差别的,特别是注册会计师的会计,还是得多做练习题,准备的时间很长,所以抽出两个星期感觉不影响,初级会计师考试比较简单,看两三个星期的书外加做了几套试卷就过了。
2.我想同时报考初级和注会,该怎么搭配科目呢?
2017年备战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可以参考以下报考组合建议选择注会报考科目:
报考一门:会计。如果初级和注会一起准备,建议注会报考会计,这样学习起来,相对容易点。因为初级考试相对简单,建议重点准备注会的考试,初级的考试可以捎带学习,但要保证初级一定要考过。另外,注会的会计和初级的初级会计实务在会计相关知识点上考试侧重点肯定不同,届时要分别有针对性的复习,尤其是考前更要捋顺思路。
报考两门:会计+经济法/税法。初级职称的《经济法基础》同注会的《经济法》和《税法》学习内容上有相似之处,一起学习比较方便。另外,这两门科目相对比较简单,易通过,可以选其中一个搭配报考。
另外,首次报考可以选择会计和税法,这两科结合紧密,并且也是最有用的科目;也可以报考会计与审计,会计是审计的基础,同时学习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并且这两科的难度较大,同时通过后对后两年的考试能减轻不少压力;如果对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感兴趣,也可以报财管和风险管理。
对于初次报考注会的考生,暂不建议三门及以上报考科目组合,如有这方面需求,可查看“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组合。
3.同时报考初级和注会,怎么学比较好?
同时报考初级和注会,学习负担比较重,两者都实行机考,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这就要求我们考生在重点把握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多做题,尽量使自己的知识点覆盖广,这才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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