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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复习题及答案
复习题一:
1.下列选项中,属于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A、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B、预购商品房
C、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D、以销售商品房设定质押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根据规定: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与债权行为相比较,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行为特点的有( )。
A、物权行为不会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
B、物权对于同一物可以实施两次处分行为
C、物权行为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
D、物权行为使得物权发生变动,故出让人需要对标的物具有处分权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行为。根据规定,物权行为则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选项A错误。 物权只能被转让一次,出让人在实施转让物权的物权行为后,即失去所转让的物权,故对于同一物不能实施两次处分行为。选项B错误。
3.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对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表述正确的有( )。
A、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B、因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C、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D、因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原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二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主要包括三类:(1)基于事实行为。(2)基于法律规定。(3)基于公法行为。选项B属于基于法律规定的情形。因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选项B错误。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物权的种类有( )。
A、独立物权
B、他物权
C、担保物权
D、不动产物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包括:1.自物权和他物权;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4.独立物权与从物权。
5.下列各项中,属于物的种类的有( )。
A、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B、原物与孳息物
C、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
D、消费(耗)物与非消费(耗)物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的种类。物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2.动产与不动产;3.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4.消费(耗)物与非消费(耗)物;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6.主物与从物;7.原物与孳息物。
6.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甲公司控股的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后甲公司逾期未归还借款,被乙银行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确认借款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乙银行无过错的,由甲公司对乙银行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丙公司的担保责任免除
B、乙银行无过错的,由甲公司和丙公司对乙银行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C、乙银行、丙公司有过错的,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D、乙银行、丙公司有过错的,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7.A建筑公司与B置业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A建筑公司为B置业公司承建写字楼一栋,工程总造价15000万元,由A建筑公司全额垫资。工程如期竣工后,因写字楼出租状况不佳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经A建筑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B置业公司表示仍无法支付工程价款。在此情形下,A建筑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及后果有( )。
A、与B置业公司协商将该楼折价
B、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写字楼
C、对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A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未设定抵押的其他债权
D、A公司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已支付大部分购买该商品房价款的消费者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8.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甲公司控股的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后甲公司逾期未归还借款,被乙银行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确认借款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乙银行无过错的,由甲公司对乙银行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丙公司的担保责任免除
B、乙银行无过错的,由甲公司和丙公司对乙银行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C、乙银行、丙公司有过错的,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D、乙银行、丙公司有过错的,丙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甲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9.下列合同中,已经成立的有( )。
A、甲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的电子邮件,不料本来应当时到达的邮件两天后才到达,超过承诺期限,乙收到邮件后看到发件时间是在两天前,也觉得蹊跷,但一直没有再联系甲
B、乙将甲委托自己保管的珠宝私自签合同卖给丙,但尚未交付
C、在约定的确认书签订前,甲乙事实上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对所有条款达成合意
D、乙发出承诺表示对要约的所有条款都满意,但要约中日期用的是农历,自己很不习惯,于是将所有日期改为公历日期,甲方收到承诺后表示反对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选项A:甲的承诺迟延,除要约人乙及时通知甲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选项A正确;选项B:甲乙就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选项B正确;选项C:当事人约定签订确认书的,则自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合同成立,选项C错误;选项D: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受要约人乙在承诺中将要约中所有以农历表示的日期都改为公历日期,这是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甲及时表示反对,则承诺无效,合同不成立,选项D错误。
10.下列有关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区别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
B、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
C、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损失要大于或等于违约责任赔偿的损失
D、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而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生效之后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
11.职务技术成果中,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具有的以下权利有( )。
A、拥有该技术成果的所有权
B、取得荣誉证书
C、获得奖励
D、在该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享有的权利。根据规定,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12.下列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
B、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C、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D、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规定。以上四项内容的表述均是正确的。
13.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14.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技术咨询合同,甲作为受托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如果甲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
A、减收报酬
B、免收报酬
C、重做咨询报告并减收报酬
D、重做咨询报告并免收报酬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技术咨询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复习题二:
1.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职权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而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小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
A、张某,因打架被判处刑罚(未剥夺政治上的权利),执行期满已逾2年
B、李某,因侵占国有资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C、黄某,因个人创业失败欠债500万元,尚未清偿
D、赵某,曾一直担任某化工厂法定代表人,1年前该化工厂因违法排放而被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根据规定,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上的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本题选项A中因为张某未被剥夺政治上的权利,因此可以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某执行期满已逾5年,因此可以担任。黄某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因此不得担任;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赵某也不得担任。
3.某股份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经理提起诉讼的方式有( )。
A、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出诉讼
C、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1)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0.7%+0.5%),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某股份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经理提起诉讼的方式有( )。
A、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出诉讼
C、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1)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0.7%+0.5%),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王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下列有关该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B、甲公司可以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
C、如果经过董事会同意的,王某可以从事以上的活动
D、甲公司可以决定撤销王某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取得的收入归入本公司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责任。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6.张某身为某国有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甲公司的股东并与李某签订了相关的协议,但张某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公司发生亏损,公司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债权人王某请求李某在其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则( )。
A、李某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进行抗辩,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B、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向张某追偿,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C、王某的要求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D、只能由张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名义股东的责任承担。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欠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本题中选项A和选项B的表示是正确的。
7.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聘一名新董事参与本公司经营活动,以下候选人当中,可以被选为董事的有( )。
A、赵某,酷爱行为艺术,举止怪异遭人非议
B、钱某,曾担任一家公司董事,到任后仅一个上午该公司即宣告破产
C、孙某,曾因打架被判刑10年,现已释放3年,一直靠在街头摆摊为生
D、李某,现任某医院大夫,曾因谈恋爱受过刺激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举止怪异不是法定的任职资格的障碍,赵某可以被选为董事;钱某显然和公司的破产无关,所以可以任职;孙某由于并非经济类犯罪,因此没有任职资格障碍;受过刺激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是一回事,李某可以任职。
8.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招聘一名新董事参与本公司经营活动,以下候选人当中,可以被选为董事的有( )。
A、赵某,酷爱行为艺术,举止怪异遭人非议
B、钱某,曾担任一家公司董事,到任后仅一个上午该公司即宣告破产
C、孙某,曾因打架被判刑10年,现已释放3年,一直靠在街头摆摊为生
D、李某,现任某医院大夫,曾因谈恋爱受过刺激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举止怪异不是法定的任职资格的障碍,赵某可以被选为董事;钱某显然和公司的破产无关,所以可以任职;孙某由于并非经济类犯罪,因此没有任职资格障碍;受过刺激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是一回事,李某可以任职。
9.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有( )。
A、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
B、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
C、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D、股东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不包括股东通过股东大会提起诉讼。
10.乙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C、制定公司分立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D、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职务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监事会(监事)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分立方案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和C不选;监事有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因此选项D正确。
1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
A、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B、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C、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D、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制订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该公司监事的有( )。
A、副董事长
B、第一大股东(非董事)
C、财务总监
D、总工程师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1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A、修改公司章程
B、减少注册资本
C、更换公司董事
D、变更公司形式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规则。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3.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对其处罚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B、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
D、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经营证券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4.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有( )。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B、向累计超过5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C、向累计超过1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D、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和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属于公开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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